齊家學第十一講:正人正己(四)

上文從孝順父母之情開始,論及尊重長輩之內在原因,然後進至論及對祖先敬重之情。人孝順父母,並非因“功利之考量”、“社會道德規範、血緣關係或法律規範等外在因素,而是根於人內在之“返本意識”。由此返本意識,透過現實上父母對祖輩之敬愛、祖輩對更久遠祖先之敬愛,我們會發現更深遠之“生命根源”,並由此敬愛之情而對祖輩、祖先之人格精神敬重、重視他們的教誨,並體會到我們自身對理想與道理世界追求之心,由此發出力量,身體力行以傳承祖先之精神。人從對父母之敬重,進至對祖先人格精神之珍重,亦含有一超化“血緣關係”之歷程,進至更純粹之對人格精神之敬重。我們指出,由此再進,即為歷史意識之呈現。

人對他人之人格精神是有著一種自然而然的敬重之情。從我們傳統文化之精神或孔子之教導,只要我們自我反省、感受內心,我們會發現自己內心深處“求好之一念”,此一念乃發自我們之性情。從生命根源或生命之本質之處看,人的確是“性情之存在”、內心恆發出 “求好之一念”,可是此“求好之一念”是須要經歷學習、鍛煉才能進一步開發流露,這便涉及教化之問題。人若沒有得到適當的教化,此“求好之一念”便會很容易“錯認”,誤以低價值者為高價值,生命之方向就會走錯。因此,由“以教化開發性情、開發求好之一念” 的角度出發,我們當明白傳統之家庭教育、宗族教育、家訓、家規等皆為“開發性情”之教化過程,而此等教化過程,最少涵蓋下述歷程:

一、 對父母之親愛(現實上,可以從夫妻、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愛開始,使孩童有直接之感受,並且自然的流露)。

二、 由親愛之情,進至敬愛,對父母之人格精神之敬愛(現實上,可以從夫妻之間之互相尊重、敬重始,然後加以恰當的引導,則孩童便會自然而然的跟從、得到啟發)。

三、 由父母對祖輩、祖先之敬愛之情之啟發,生起對祖輩、祖先人格精神之敬愛(現實上, 可以從父母分享祖輩、祖先之可敬之處,平日有適當的祭祀而流露對祖輩、祖先之尊敬等,使孩童得到啟發)。

四、 由對父母、祖輩、祖先人格精神之敬愛,引發內心生起一種動力,產生模仿之行動。

五、 從模仿之行動中,感受到原來自己內心是嚮往美好之人格的,希望自己努力、行動,實現此等美好之人格精神。

六、 在模仿、實現此等美好之人格精神中,發現自己的心原來並非只是為自己好,原來自己想透過行動,學習父母、祖輩、祖先,然後把他們的美好人格精神保持延續,並且希望以此感染別人,乃至下一代。人的內心,乃有著要延續、保持此等美好之人格精神之一念。原來自己的內心,是有著要“守護美好”、“延續美好”之一念的。

七、 對於家族之傳承,原來並非一責任這麼簡單,而是一分使命,乃生而有之,此“守護美好”之一念,即存於我們內心深處,內在於我們的生命之中。只要有適當的開發過程, 人就可以感受發現。

八、 先祖之精神人格,原來是從歷史人物,乃至聖賢之教導而來。原來家族之傳承,乃與歷史之傳承一體的。因此,我們從家族之傳承之一念,必進至守護歷史文化之一念處。家族傳承,乃歷史傳承之縮影。

九、 透過讀書、學習,我們會進一步明白自己的生命的價值、人格精神背後之道理、相處之道、應世之道、天地之道等,發現更廣大的理想世界。

十、 生命進入歷史文化世界,體會到自己的生命並非是孤單的,而是與父母同遊、與宗族同遊、古人同遊、與天地同遊。生命並非孤單、更並非局限的。歷史文化,乃我們精神生命之根源。

本講主題為《正人正己》。從上所論,我們看到人之性情流露處,初而為“親愛”,進而為“敬愛”,當中從“親”進至“敬”,乃有一“對自己向上精神之自覺,自覺自己之向上精神通於無盡之價值理想”,此乃人真正之“自尊”(參考唐君毅先生《人生之體驗》<說謙恭>)。而當人有此自覺、自尊時,自會發現別人(起點宜從至親身上開始,如此會讓人更容易接受,因有親愛之情之故)的人格精神之美好,是故從至親,乃至祖先透過“親愛”之關係,人會更容易地感受此人格精神之美好,並且自然地透過行動去模仿。由此基礎,人則更容易地進入歷史人物之人格精神世界,發現當中人格之莊嚴高貴,從而啟發自己要做好自己,並且感染別人,傳承歷史文化。此即本文主題《正人正己》之主旨。(第十一講《正人正己》全文完,下一期開始第十二講《盡倫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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