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願善實踐。勇,見之於行動實踐。然而,仁與行動,終是兩步。
本於欲望、衝動或野心,都能有勇。可見,勇不必有仁。
“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勇在儒家是有準則的, 這個準則,就是義。勇而無義,只是添亂。(其蔽也亂)
俗語說“盜亦有道”。看來盜亦講義。一些人能言善道,大義凜然,總能找出一番道理。這個義,又當如何去辨別呢?
首先、根據孟子嚴分“義利”的方法。這個嚴分,目的不是要我們分析概念,然後寫文章便是。而是要透過區分兩類,再依此體察我們的內心,反省我們的出發點,在內心所引起的感覺是如何?要辨真假,就先從這工夫開始。
義利分,就是為方便我們清晰這個“義”,它原是先天存在於我們的內心。孟子對梁惠王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就是要喚醒他心中本有對“義”的感受。不要誤把那個心中的“利”的感受看作“義”。義是公義,對自己才講義,其他人便不講義,那只是私。利是私利,把利分享開來,對個人也不再是利。所以,別人對己要義,己對其他人不必有義,那只是私。對己有利,對其他不同的人也同樣有利,那實是公。“盜亦有道”,只是文過飾非,先利後義,義變成了為盜服務,把義變為幫凶,所以不單作惡,而且傷害義,另人不信義,所以罪加一等,絕非人性之義,其勇亦是無義之勇。
義作為心中冒起的一種高貴品質,行事的最後宗旨。唐先生說“合義之勇,不出於欲。無欲則其勇同於剛,亦為仁者之勇。”
另外,唐先生言“義者事之宜,知義,即是智”。智,其實就是知義。知義,即是分辨義與利。不是理性上分,而是做人作事的感受上分。三達德的智,就是講知義、辨義、取義的能力。智,不能離開義去講。依以此義之勇, 才是真勇。所以義與智,其實是辨勇的真假標準。不過,智也是為了踐仁作為最後目的,所以智亦在仁之下。智能知義,勇能行義。智、義、勇,則全收歸於仁之下。因此,仁者必有真勇,而勇者不必有仁。唐先生就有這種明辨的智慧。
孔子“四十而不惑”,“智者不惑”。指孔子在四十時,已能明辨義與勇,甚至明白“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因此,第一階段,是為學與志道;第二階段,是立於禮與知人皆有此性情;第三階段,依智及義,隨當下之境、所作之事,權變而勇於行,以成其“不惑”之年。
仁、智、勇之三達德,客觀為義,超越為理,存在為性,表現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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