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家學第十一講:正人正己(三)

上文我們討論“為何代代之間,會願意以自己的德行去守護美好的歷史文化信息”之問題,指出從下一代模仿上一代的習慣行為開始,當中不只是客觀上的模仿,而是有著內心的尊重之情,此是人的純粹精神活動之表現,是超越於一切現實上之計算,從生命內部直接發出對長輩之敬,然後對長輩尊重、珍惜,故欲把長輩之精神及教導承傳。上述之義,乃可就家風之承傳而言,然把此義擴大挖深,即成為人對歷史重視之歷史意識。

對長輩尊重之原因如今,我們從“對長輩自然之敬重”一義開始續談。我們指出人對時間上比自己更久遠之存在會有一份自然而然的敬重之情,此乃克就一切“先於我存在之存在”而言。若面對祖先、長輩之尊重,則當中尚有一義。為使大家容易明白,我們不妨從孝順父母之情開始反省。一般人對於孝順父母之義,每喜以“父母十分愛你”、“父母對你無微不至”、“父母對你恩深義重”、“沒有父母就沒有你”、“父母乃血緣上的至親”等為因,從而提出人應該孝順父母之義。更有人認為應該立定法律,以法律規定人必須孝順父母。此類講法,無疑是非常重視孝順之說,或許是方便之說,使人容易清楚明白;立法規定孝順之說,則是針對很多人沒有盡作為兒女的本分,故予以現實上法律的警惕。此類說法或做法,在現實層面或有其某一程度效果上的意義,但是若順著這些說法或做法去理解的話,卻會在不知不覺之中使

人失去對孝順之情當中“生命主體之主動性”一義之領會與實踐之重視。按照上述說法或做法去了解孝順之情,孝順之情即成為一種“功利之考量”、“社會道德規範”、“血緣本能之呈現”或“法律規範”之外在規範,故失去生命內部之“生命主體之主動性”一義。孝順之情,乃根於人生命深處之“返本意識”之自我要求——人要尋找生命之根源,對之親近、 融合、感恩、守護、愛惜——基於此義,由於父母是人最直接、最具體之生命根源,其實父母本來就是與自己血脈相連、生命是一體的,是故我們很自然地會自我要求對父母好,要孝順父母。例如,我們看到很多失散多年的父子,雖然他們不一定曾經一起生活過,甚至孩子連父母都沒有見過,但是孩子還是很想找到親生父母,孝敬父母。孝順之情,是一種根源自人生命內部,純粹而無私之情,並非受到任何外在規範要求而生起的,正由於此,才呈現出生命之高貴,也正是如此,才會那麼受到傳統文化上的稱頌。

孝順之情與返本意識進至宗族意識既言孝順之情乃根於人生命內部之“返本意識”而生,順此“返本意識”之流露,人之生命可以得到安頓,而且生命空間當能得到進一步之開發。當人孝順父母,能與父母之心相通起來,能順父母的心意之時,從自己對父母之尊重與愛敬推及,會感受到父母對祖父母之尊重與愛敬,再進一步推及至祖輩對祖先之尊重與愛敬,從中會體會到更深遠之生命根源,故人會順父母、祖輩之尊重與愛敬之情而尊重與愛敬祖先。對人的生命成長來說,此乃一學習、成長、生命空間開拓之歷程。

雖然人對於祖先之尊重與愛敬,在現實上乃涵蘊“血緣關係之客觀外在之義”,然而,當我們透過學習、實踐感受、思想得到開拓,例如,我們因對祖先之尊重與愛敬,會了解他們做人處世事跡,從中禮敬他們的人格精神、讚歎他們之貢獻,由此,人會對“敬老意識”、 “懷古意識”、“家庭意識”、“宗族意識”、“返本意識”有深一步之領受,而精神即能逐漸超越此“血緣關係”之義,其思想歷程總結如下:

一、 對於祖先之血緣關係,因為比較久遠,所以使得此關係變得比較薄弱;

二、 順著父母對祖先之敬愛,引發人自身對祖先之敬愛,從而超化此血緣關係,成為一較為純粹之敬愛之情;

三、 由敬愛之情而生起對祖先人格精神之敬重;

四、 由對祖先人格精神之敬重而生起重視其教誨之心;

五、 由敬重祖先之人格精神以及重視其教誨而發現自己的生命是追求理想與道理世界的。

六、 從祖先之人格精神以及教誨之啟發,自己要追求理想與道理世界,從而要求自己身體力行及傳承。

從上述之思想歷程條列,大家可以看到人是可以透過對祖先之尊重與愛敬,超化現實上之血緣關係,進而為一種尊重人格精神、重視教誨、追求理想與道理世界之人文價值之呈現。 由此再進一步推及,即成為人之“歷史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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