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現象
從現象上說,文化,絕不是自然,亦不只是心理,不只是社會。
單純只是心理,就很主觀個人,缺乏客觀性。
單純只是社會,就很群體被動,缺乏主動性。
文化,在根本上乃精神性。(唐先生語)
精神活動
精神與心理,在生命上都重要,但在功能有層次上的不同。
心理,很多時都是反應,受生物及環境的制約,傾向於本能,所以被動為多。
精神,蘊含價值的追求,受內心理想性的驅使,傾向於開創,所以主動為多。
那麼,精神活動,唐先生就說:“吾人所謂精神活動,乃為一自覺的理想或目的所領導者,亦即為自覺的求實現理想或目的之活動。”
現在先作一簡單總結。
文化,不是自然而生,而是人為,文化是自然之上的人為活動。這些人為的文化活動,從根源上看,它的方向及動力,都是依於人的精神活動。所以文化活動, 就是人的精神活動的表現。而精神活動,就是人內心自覺到有一種理想, 並想這內心的理想,在外在的世界中實現出來。如當父母年紀大時,希望父母健康,這就是一個人內心其中的一種理想,必同時希望能把內心的理想,實現出來。
所以一個完整的精神活動(文化活動),必包括理想的自覺與實現。
精神活動的本性(要求)
實現理想,即暗示外在當下的世界,並不理想,而與內心的理想世界相對峙。
這個外在當下不理想的世界,包括了自然世界,客觀社會,以及現在的我。
但是,這個現實世界,即未轉化為理想的世界,亦必需同樣地肯定它的存在。 因為,若果現實世界是虛假,社會人間是虛幻,或自身的存在不是真實的話,實現理想,便淪為空談。因為本質上虛幻或不存在的東西,如何轉化都不能變成真實存在。所以建立文化的世界,必先肯定及接受這個當下現實不理想的外在世界。 這不單是一種真實的存在,亦是日後理想世界的一個“場所”。
因此,人的精神活動,一方面肯定一個客觀的外在世界,一方面感到主觀的理想世界與之對峙。在這個對峙狀態中,求實現理想的心,求克服此對峙,而實現理想。
理想的心是主觀個人所感受到的,實現世界在外而成為客觀人人共見的,因有這個求克服此對峙的心,而把主客打通。由主觀走向客觀,就是人的精神,所要求表現的方式。打通主觀與客觀,打通內在心靈與外在現實,就是精神活動的本性。
現實世界之我
剛剛講到,內在的理想,求實現於當下這個現實世界。這個現實世界,包括自然,社會,及當下的我。
唐先生說:“此實現理想於心靈之外的客觀自然,客觀社會,或我意想中之未來自我 。 如此理想為道德理想 ……此乃實現於我之自然性格 、 自然氣質 、 或有過惡之已成之我之中而超化之。”未來之我,亦是當下現實上未理想的世界的一部份,求轉化創造而成。
這種包括自我轉化的動力,就是精神。人要有精神,唐先生說人必需有一 “理想的自覺”,所有活動必需是“理想先行”。觀某一時刻,禽獸木石之活動,也可 “暗合”一種理想,或表現一種真善美。但內在動物自身,沒有這種“自覺” , 就不是文化活動。因為,當某物種真能自覺某些活動有真善美的價值,便會客觀化,成為一種之前沒有,而後來才有的普遍活動。可看看,除了人類,還有那些物種,看到它們會不斷創造一些新的生活禮樂或習慣,令到它們的生活變得更和諧?有自覺,才會覺察之前沒有,後來希望能有,而成為一種創造。所以文化活動,是創造性活動,而且永遠地創造下去。因此,文化的理想意識,皆是一種超越意識。或對自己來說,是一種不斷超越自我的意識。
所以,要了解一個人,最精微的,是了解他這個人的理想性。但是,一切有理想的人,是分成很多層次的。唐先生作自我反省時說:
第一、 “吾人之理想愈高,其方面愈多,則吾人所接之現實事物,愈呈現其理想的意義”。理想高,就指他真心渴望求實現的是甚麼東西?方面多,就指他所關心及照顧的內容有多少?所以,說不出甚麼理想內容, 而只是說有理想,則如何看到高度與廣度呢?
第二、 “吾人之經驗知識愈多,智慧愈高,即愈能由一理想意義以知其他理想意義”。理想及文化落實,跟“自覺”的能力成正比。所以有志繼承及弘揚文化的人,讀書多是必要條件。
因此,唐先生總結“現實世界雖似為一平面,而為一切人所公共認識之世界,
精神的自動自發
唐先生繼續說,人很多時自以為擁有理想。殊不知,自己內心的理想,只是 “過去我之所形成,或受他人之宣傳而形成”。此時,人便很自然地“接受過去我或他人之理想,以之為我的理想”。問題在哪裡呢?
有些人認為文化,是由過去的因果所形成,或自然環境,或本能欲望,或集體心理,或現實習慣、性格、性別、年齡、職業等形成。譬如唐先生也舉一些例子: “近山地之人,樸厚;近水之人,靈巧。”這樣看,文化便被這些環境規定, 甚至被剛剛在上面描述各種外因所規定。
因此,唐先生說人很容易不自覺地,把“過去我”的環境習慣與心態,甚至過去所習得的知識與學問,以為是今日自己的理想。這是把過往的東西直搬到現在, 沒有經過自己再思考,再確定是否恰當,而當作是當下自己的理想。亦有些人, 以“他人之理想”為當下自己的理想,亦未曾真自覺是否屬於自己當下的理想。
上述所有情況,都不是當下的我,所自覺地肯定,當是我真實的理想。
但是,以上的所有外因,在真實世界是必然會發生的。它使人生之路,或人的思想範圍,受到規定。即是,人因過去我,或依他人的理想,自己的居住環境、習慣性格、性別年齡或職業,都多多少少限制了或規定了我們的思想與能力。
然而,唐先生就指出:“這些皆實只是規定而非決定。真正決定,是我們的精神。依佛家言,一切現實條件,皆為外緣,而非真因。依邏輯言,此是必需條件,而非充足條件。”必需意思,是生命真受到了一些外緣所規定,但不足以必然決定我們的理想,即決定我們的文化。
因為,真正的理想,人類的文化,本質上是有超越性。
甚麼意思?唐先生再引申他之前所舉的例子,繼續再說明。
“譬如近水之人,比較靈巧,但當近水之人,發覺有人的靈巧過於圓滑,而希望他像居近山林之人,多一些樸厚。”這個例子,說明人當有外緣的規定,如居近水處之人比較靈巧而欠樸厚。但不礙人的精神,超越所謂居往環境的性質, 去重新審視當下的情況,而重新得一當下應有的理想。這就是精神。亦指出為何外緣可以影響我們的生命,但人有精神,外緣就不足以決定我們的生命。
由此而觀,我們當可重新審視,過去的我、他人的理想,居住環境,習慣性格, 性別年齡或職業等,是否為我今日的真實理想?能審視的根源,在於人有精神。 在人類歷史中,文化能不斷延續,都是依靠歷代仁人志士的這種精神,重新審視 《 過承去言所》謂對的東西 , 因應今日之變 , 歷返本而開新 。 網頁:
《論語》也有句話“學而不思則罔”。為何迷惘?就是不確定自己的真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