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六藝的精神開展第六講:相守以信(二)

上文論及,“拱手鞠躬之禮,實乃一具有修養工夫意義之禮節,可以幫助我們突破這種‘自我封閉’之狀態”,當中深意如何?

今舉一例子以說明。設想我現在進入一宗廟或神廟,當我面對祖宗靈位或神佛塑像之際,內心即會生起一種尊重之情,故不會隨意去觸摸靈位或塑像的;由於與祖宗或神佛保持一距離,故可以進一步存養這一份尊重之情。然後我會很自然地屈曲身體禮拜,乃至行五體投地之禮,何也?屈曲身體,乃含有一自覺或不自覺之收起自我,以自我為小、為輕,顯示自己的謙卑或放下自我,並以祖宗或神佛為大、為重,顯示對其之敬重、尊重。以此義觀察拱手鞠躬之禮,我們可反省覺察我們心靈之深處,實乃含有一種對別人的敬重、尊重之情,乃至含有願意放下自我、謙卑之情懷。若我們能真誠投入進行此拱手鞠躬之行動,當能引發我們對人謙卑禮敬、放下自我之情,唯我們須要常常反省察覺才行,若能如此,我們即可見中華文化之見面禮,其背後除了有上文所述之“社會道德規範”意義、心理意義之外,更有“修養工夫”之意義,讓人進行之時可以達到自覺“放下自我、尊重別人”之價值。此即孔子稱頌周公製禮作樂之原因,謂其對建設文化、移風易俗有功。霍師即於此言 “相見以禮”,我們今日欲為社會建立優良之文化教育,當於此禮之建立做工夫, 設立具有修養意義之禮節。然而,見面之禮只是人與人之初步接觸之禮節。 《學言》 聯絡電郵:[email protected]

人進一步相處,欲延續深化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之情,當如何行動?

我們看看以下故事。

梁鴻,東漢扶風一著名高士,學問高、人品好、有才能,深得時人敬重。然其淡泊名利,有隱世遁名之志。其與妻子孟光之故事,流傳千古,成為後世典範。話說梁鴻結婚後為避世而隱居,及後因寫詩諷刺朝政而被通緝追捕。梁鴻夫妻為逃避而改名換姓,寄居於一富戶中當傭人。戶主觀其器宇不凡,認為兩人定非常人。一天,戶主發現他們夫妻吃飯之時,孟光把飯菜放置好在餐盤,雙手把餐盤高舉至眉宇,恭敬行禮,端給梁鴻,梁鴻亦恭敬地回禮,接過餐盤。戶主深受感動,認為梁鴻夫妻即使在吃飯之時亦能夠如此相敬如賓,他們一定是有學問之人,屈居於此, 定有苦衷。故一方面敬重他們,一方面則同情他們,往後對他們禮遇有加。此事就是“舉案齊眉”的典故。古語云“夫婦有別”即此之謂也,夫婦本來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兩個獨立個體,因緣分而結合成為最親密的人,大家真的要非常珍惜,要銘記初心,當初大家情投意合,是有著對對方的人格欣賞、尊重的心意的。不要因為大家相處久了、以為大家結合了,就忘記了“我們是兩個獨立個體,是對對方的人格有著很深的尊重之情”的。好像梁鴻夫妻,不忘禮節,以表敬重之情。平日相處的禮節,乃“相見以禮”之舉,由此而維繫大家之間的一份尊重之情。然而,此尊重之情,如何進一步深入?或者應該說,在實踐上之進一步行動是甚麼呢?畢竟, “相見之禮”之舉動,只是初步,尚未進入深一步的相處或交流歷程之中。我們再看看梁鴻夫妻另外的故事。梁鴻在年輕的時候,由於學問人品皆好,又有才華,而且外表英俊瀟灑,很多富貴人家都爭相上門求親,可是梁鴻都一一拒絕,因為他要找到能與他一起過淡泊生活、研究學問的妻子,所以這些世俗的女子他都看不上眼。孟光也是薄有名氣,她有德卻無容,品德出眾,可惜容貌十分醜陋。雖然容貌不好看,但是還是有人上門求親,可是,孟光卻一概拒絕。隨著孟光年齡越來越長,父母都為她的婚事而著急,終於忍不住開口問她要求一個怎麼樣的如意郎君。 孟光說:“除了好像梁鴻那麼有學問、人品好的男子,我是不會嫁的。”他的父母聽了以後,心都涼了一截,心想:“梁鴻對於這些富家千金小姐都看不上眼,女兒卻要非君不嫁,難哉!難哉!”但是為了女兒的幸福,父母還是硬著頭皮上門提親。怎麼知道,梁鴻一聽是孟光,居然一口答應,真是令人喜出望外。可是,初婚的幾天,梁鴻對孟光不甚滿意,整天露出不快的樣子。孟光就問:“相公,你終日鬱鬱不樂,所為何事呢?”梁鴻說:“唉,娘子,我與你結合,是因為我知道你會與我一起過淡泊的生活、一起研究學問的。怎麼知道,你天天只顧打扮,衣著華麗,珠光寶氣,完全沒有淡泊明志的精神呢!”孟光便說:“相公,我是特意考驗你的!”說罷,便馬上把華麗的衣服、珠寶首飾都脫掉,換上樸素的衣服,然後說:“我就是要看看你是否能對於自己的理想有堅定的心志。”梁鴻十分歡喜,內心非常感動。能有如此善解人意、機靈過人的妻子,夫復何求?及後,孟光更鼓勵梁鴻隱居避世,落實他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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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梁鴻與孟光的故事,我們看到:人與人之間的尊重之情,當以“重承諾、守信用”之行動去進一步深化。當我們內心之中,決志要愛對方,為對方付出的時候, 無論我們是否有說出來也好,我們內心已經有了一個對對方與對自己的承諾——要 “愛對方、為對方付出”。梁鴻與孟光的結合,固然是情投意合,然而情中有敬、 愛中有敬。正如唐君毅先生在《人生之體驗、說愛與敬》中所言“你敬他人的人格,是因為他可以實現無盡之善,上通於無盡之崇高的價值理想。然而你之敬他人,本於你之愛他人,你真愛他人,你當使他人成為更可敬。你當努力幫助他人實現其無盡之善,無盡之價值理想,以完成其人格,這是你對他人最深的愛。愛通過敬,而成了最深的愛。愛通過敬,而完成它自己,成為真正的愛了。”很多時候, 我們都會認為“我是對對方好”、“我很愛對方”、“我對他所付出的,完全都是為他好的”,特別是在親情之中、愛情之中,人很容易會有這些感覺的。可是,我們不妨深入反省,當我們愛對方,為對方付出之時,到底那“付出”、“愛”、 “情”到底只是基於自己局限的思想?還是根據更高的道理價值?例如,一個母親溺愛孩子,在她來說,的確是想為這個孩子好,想保護孩子,可是她卻不知道,在這個溺愛的過程裡面,她只是想到“我自己要如何如何付出,對孩子好”,這只是站在她自己所希望實現的一面,卻未有想到另外一面,就是沒有進入孩子的生命、 未有注意孩子的人格世界,故沒有發現原來“孩子有他的人格世界,他的人格是獨立自主的,他是可以實現他的人格,而且可以步向美善的”,因此,這位母親的愛反而成為局限、負累,甚至傷害孩子的溺愛。從梁鴻與孟光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到,原來人與人相處,從“互相尊重”開始,讓我們進一步看到對方的人格,珍惜對方的人格,乃至成全對方,在此過程之中,也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的呈現。那麼, “重承諾、守信用”就是尊重人格、成全對方的行動。人對別人作出承諾之時,就是覺得對方的人格難得、理想信念難得,是故希望對方的人格進一步完善、對方的理想信念得以實現,所以人對別人的承諾中是包含道理、信念、理想與價值的。

我們再看看《季札掛劍》的故事。季扎,春秋時期吳國國君壽夢之第四子,有賢德,為人謙讓。有一次,他代表吳國出使晉國,途經徐國,與徐君交談甚歡。徐君看到季扎的寶劍,面露欣賞、歡喜的神色。季扎心中想到:“難得徐君欣賞此寶劍,真是識英雄重英雄,可惜我要出使晉國,一定要佩戴寶劍,待我完成任務,回程時才把寶劍獻給徐君吧。”及後,季扎完成使命回程,再拜訪徐君,欲獻上寶劍。不巧,徐君已經逝世,其子繼位。”季扎因不忘心中對徐君的承諾,故把劍獻給新徐君,新徐君以先君沒有吩咐而不敢接受。季扎為守承諾,故去到徐君墳前, 恭敬地把劍掛在墳前樹上,事死如事生,當時在旁的群眾都感動不已。徐國有人特歌頌季扎:“延陵季子不忘故,脫千金之劍兮帶丘墓。”季扎從珍重徐君之欣賞之情,心中許諾要成人之美,而且並沒有因為對方的在世與否,完成承諾。此事可以讓我們深深感受到“相守以信”之崇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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