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一):一般的說法

先舉一個例子,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在一般的說法,就是人到五十歲,便形容他是“天命之年”。作為祝賀的意思,或者是一般恭維的說話,在平常生活交往中,聯絡一下感情,本身亦無大礙。當然,本來的意思,是指孔子自述其一生在“學不厭、教不倦”的歷程中,到五十歳的時候,終於了解到天命的內涵。因此,若某人能夠四十而知天命,實際上,亦無不可。

“文化”的意思,也遇到這種情況

一般的說法,文化即在生活中,能具體地表現,人所共見的。例如飲食、服飾、節日慶典,或藝術創作等。如果說企業文化、地區文化、團體文化,便成為一種辨認群體成員的標識。當你表現出某個群體的生活方式,包括語言,你就被視為群體中的一員。而且,在那裡,你就被認定為是“有文化”,否則就是“無文化”。由此可見,因文化具體表現為一種習性,便成為一種群體的獨特性。

另外,商業上為了強調某一種新興流行的商業模式或活動,就加上“文化” 一詞,便可塑造出一種莊嚴及普遍認同的感覺。如影視文化、文創文化,及網紅文化等。這樣,就能為這些流行文化,添加一種進步及正確的價值意味。

總結文化的意思,在一般來說,首先是能表現出來的。即是要穿得上,看得到,聽得見,人人可共知的,才算是文化的內容。另外,文化在社會上,亦成為區分群體成員的一種標識。最後,文化一字都帶有好壞的價值判斷。甚麼是好? 就是能跟隨某群體的表現方式,或能跟隨某商業所強調的流行做法,反之就是不好。

用生活習性,去理解文化,會錯過了甚麼?

我用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話不舒服,那個人就不是善良的。一般是這認為。 因為,那句話是實在的,令人不舒服的意思亦是實在,且可共知共見。但是,我們至少在理性上都知道,苦口的感覺是實在。但背後是良藥,還是毒藥,還需知藥性而後定。知藥性效用,就不一定實在,在當時能共知共見的。那句令人不舒服的話的應有效用,同是一樣。

當大家都對藥或一句話的效用,一些不能共知共見的東西,沒有太多學習, 但又想作出判斷。或好,或不好,或好壞參半,只會變成“意見衝突”。

再舉個今日的例子。西方文化重視個人自由,在國際學校的正規課程中,便加入“創造力培養”課程。中國文化重視讀書修身,在傳統私塾的課程中,便加入“經典誦讀”內容。市民只能從現實課程,去判斷是良藥或毒藥,結果意見必然複雜。除非,能對自由及讀書修身的有關學問,及對孩子生命的影響,有多些了解,否則,多只淪為跟隨流行大勢。更可能是,任由商家的宣傳能力所擺佈。

一般說法的支撐點

其實,所謂一般的說法,看似是社會群眾所決定,其實不然。

當大家追尋思想本源,會發現很多今日的價值觀,都來自一些思想家。商家只是因某些說法,有助於推廣他們的產品,才加以強調或渲染的。

我們再問,甚麼思想家對社會有這樣大的影響力?現實的答案,就是甚麼文化影響世界最廣的,那些文化自然會有更大的影響力。現在西方文化影響世界是最廣的,所以現今的社會文化思想,大都來自西方的思想家。

在這裡,我們看看西方思想家,如何去理解“文化”。

⚫ 法國盧梭:批判文化,認為我們只是“高貴的野蠻人”,文化可能腐蝕了人的自然本性。

⚫ 德國康德:欣賞文化,它是理性的自我教化過程。

⚫ 德國赫爾德:主張文化的多元性,不可互通,所以強調民族精神。

⚫ 德國尼采:批判文化是奴隸道德,尤其是當時的宗教文化。

⚫ 奥地利胡塞爾:批判文化離開生活,尤其是科學思想泛濫。

⚫ 德國海德格爾:批判文化使人不存在,尤其是工業化社會。

⚫ 德國法蘭克福學派:批判文化工業,成為對大眾欺騙,成為單向度思維。

⚫ 法國福柯:批判文化太著重技術,形容監獄體係是現代文化的濃縮模型。

⚫ 法國布赫迪厄:批判文化消費,成為階級地位鬥爭的符號。

⚫ 美國瑪莎 ·努斯鮑姆 : 主張人類發展 , 需要文化自由 。

⚫ 斯洛維尼亞齊澤克:批判意識形態幻象,構建了我們的文化現實。

小結:西方思想家把“文化”看成當下社會、政治、經濟的生活現狀。並且,看“文化”與人的自然生物狀態或對人自由狀態(這是隱含的),所產生的衝突而立論。

所以,他們會批判,現實的宗教、科學思想、工業化社會、技術等,對人類的影響。他們也批判這種文化,為社會帶來的階級地位鬥爭,和意識形態幻象。 認為這些文化,只是令人變成“高貴的野蠻人”。他們是看到一些現實文化問題,所以要批判,要人自覺。當中亦只有康德,認為文化應以理性去完善生命。

作為西方文化的隱秘命題:自由與權力

請再看看以下資料。

⚫ 法國盧梭:在《社會契約論》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中”,暗示文化建制,可成為自由的桎梏。

⚫ 法國卡繆:在《西西弗神話》揭示“文化是反抗荒誕的自由行動”。

⚫ 法國福柯:在《知識考古學》說“文化是權力關係的策略性配置”。

⚫ 意大利葛蘭西:在《文化霸權》說“統治階級通過文化機制,如教育及媒體,維持支配地位”。

⚫ 德國尼采:在《道德譜系學》揭示“宗教通過文化馴化弱者”。

⚫ 德國馬爾庫塞:在《單向度人》揭示“自由如何消費文化收編”。

⚫ 哈貝馬斯:在“公共領域”理論中,揭示文化溝通,其實是進行著權力鬥爭,例如話語權的爭奪"。

小結:西方看文化,內裡底蘊,都著眼於自由與權力的爭奪問題。自由與權力的課題,很多時都與現實政治有關。因此,西方討論文化,便看他在現實表現上的政治效果,尤其是如何影響自由與權力,再由這個方向,提出批判意見。

總結:

由此看出,西方思想看“文化”一詞,無論自覺與否,比較像收歸於政治範疇之內。此即是看現今這群體的生活習性,在當下的政治環境下,它們是如何相互影響?即當下這種生活文化,會對現今政治產生甚麼互動作用?或現今的政治,如何影響當下的生活文化。影響甚麼?當然就是自由與權力的課題。

當然,讀中國書的或會問:“為甚麼討論文化,總會拉扯到政治方面?或者總會觸及政治權力的神經?”因為,西方的傳統自柏拉圖始,“政治、倫理(即道德)、知識",成為了三為一體的思維範式。他認為“正義,是人的德性,同時應是城邦的秩序”。文化,政治,德性,知識,是同步的。在《政治學》中強調,“城邦的目的,不僅提供生存,更要有優良的生活”。優良就是善。

但是,今日的西方社會,政治與德性,不再掛鈎,更分道揚鑣。結果,西方討論文化,或現代一般人所討論的文化,只著重現實的表現方式,或與政治及經濟的相互影響,即重視文化與政治,文化與經濟,即文化與利用。至於,文化與道德,這部份也原是西方傳統倫理及政治的核心內容,都已被遺忘。要原整地了解甚麼是文化,就算依從西方標準,也理應把道德一併地考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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