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甚麼是歷史”的問題,我們指出“歷史並非死的過去資料”,乃“透過歷史記錄呈現人為理想奮鬥付出的過程”,當中展現人有性情、人之性情流露之常道,是故歷史的主體是人,事由人成。然後我們以丁龍的故事為例,讓我們看到一代一代的傳承,使我們中華文化的理想落實於人間,悠久無疆,顯示歷史文化的生命力。為何代代之間,會願意以自己的德行去守護美好的歷史文化信息呢?此義深長。
我們先從家風承傳之層次去了解。舉曾國藩之家風傳承為例。曾國藩在家書裡面多次提到早起的問題,告誡家人、子孫要早起,而早起是呈現“勤”之風尚,“勤字功夫,第一貴早起,第二貴有恆”。他說他們的家族從曾祖父開始,就有早起的習慣,祖父、父親乃至其他長輩都是在太陽還沒有上來就起床。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小孩子在這種氛圍之中很容易就被感染而養成早起的習慣。初步看,或者這樣正好以行為心理學的立場去解釋,人的行為就是受後天環境所影響而改變,其預設就是“生命是出於一種被動改造的狀態”。人養成習慣之初,的確是會受到他人或環境之影響。但是當中是有著人生命之中非常機微的主體性、主動性之精神活
動。人看到別人的行為,然後進行學習,成為自己的習慣,其原初之發念處,是有著“重視對方之行為”、“覺得對方之行為是好的、有價值的”之念頭的。這些念頭,則非來自客觀上他人或環境的影響這麼簡單,而是源自人生命的內部。
我們再看看曾國藩寫給兩位弟弟的的一封家書。
沅季弟左右:
沅弟以我切責之緘,痛自引咎,俱蹈危機,而思自進於謹言潮該路,能如是,是弟終身載福之道,而吾家之幸也!季弟言亦平,溫雅,遠勝往年傲惰氣象。
吾於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進京散館(註:即翰林院庶常館,當官之初的學習處),十月二十八日早侍祖父星岡公於階前,請曰:“此次進京,求公教訓。” 星岡公曰:“爾之官是做不盡的,爾之才是好的,但不可傲,滿招損,謙受益,爾若不做,更好全了!”遺訓不遠,至今尚如耳提面命。
今吾謹述此語,告誡兩弟,總以除傲字為第一義。唐虞之惡人,曰丹朱傲,曰象傲,桀紂之無道,曰強足以拒諫,辨足以飾非,曰謂已有天命,謂敬不足行,皆傲也。
吾自八年六月再出,即力戒傲字,以儆無恆之弊,近來又力戒惰字。昨日徽州未敗之前,次青心中不免有自是之見,既敗之后,余益加猛省。大約軍事之敗,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巨室之敗,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
余於初六所發之折,十月初可奉諭旨。余若奉旨派出,十日即須成行,兄弟遠別,未知相見何日?惟願兩弟戒此二字,并戒后輩,當守家規,則余心大慰耳!
咸豐十年十月廿四日
曾國藩在信中講述一件往事。他為官之初,準備入京上任之前,親向祖父請教為官之道。 他的祖父給他的訓誡,簡單來說,就是一不要驕傲自滿,二不做官更好。他把這番訓誡一直放在心中,以此為戒,而且也以此番訓誡教導弟弟,要弟弟遵守之餘,更要以此教訓後輩。 請留意,曾國藩的祖父並非做官的,也非讀很多書,很有學問,但是曾國藩還是非常恭敬的去請教其祖父,並且聽其教誨,何也?這跟我們現代的文化很不同,我們一般來說都會從現實層面,看對方的學識、讀書多少、經驗、身份地位、功績、成就等加以衡量,如果覺得對方“厲害”,就對其尊重。固然其祖父是他的長輩,在古代禮節背景之下,當然會有一份尊重之情,但是這畢竟只是社會上的客觀規範,還不足以說明生命的自主性。
我們要指出的是,更重要的地方,是曾國藩本身自覺的要對其祖父尊重,是一種純粹的、 無私的、無條件的要對祖父的尊重之情,此乃一生命主體之精神上的活動,跟一切客觀條件無關。由這一份純粹的尊重之情,進而重視、珍惜其遇人事之歷練、其心得,必有其值得學習處,故會一方面學習,一方面承傳。從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看到,人是先有自身生命所生起的對別人之尊重,然後才有欣賞到對方的學識、人生歷練,並且願意向其學習之心。此義,如對長輩而言,我們謹引用唐先生於《文化意識與道德理性》中所論來說明。依唐先生之意,人在看到長者之時,即從對方乃在時間上先於我存在,在對方存在之時,我尚未存在一義,即會念及當時我乃等於零,乃處於“虛位”,即此虛位感,“即使我對對方取一承托之態度,同時對我之現實活動加以收斂”,而此收斂“即使我超越現實之我而忘我”,“此忘我同時使我肯定對方之我,而承托虛受之”,此乃“尊重”、“敬”之根源,“敬”為一純粹之精神活動,由此“敬”乃有愛而生。“敬為顯示活動之純粹超越(按:以其乃純粹之精神活動故),愛為現實活動之擴展”(可參考唐君毅先生《文化意識與道德理性》<家庭意識與道德理性>一文中<四、友之形上學根據與其道德意義>一節)。明白此義,我們就可以了解為何曾國藩會尊重祖父,於當官上任之前會親向他請教並且緊記教誨,乃至其家族中,為何大家會願意學習其家風中早起之習慣?原來是源自生命深處,一份自然而生的對長輩的 “敬”。由此“敬”,生起“愛”之行動,要把長輩之精神以及教導,傳承至下一代。家風之得以傳承,是有著生命深處的發用為根的。上文所舉的丁龍的故事當中,為何丁龍一家可以把孔子的教導代代相傳?乃至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家族傳承,也是有著此生命深處所發出的 “敬”為根的。由此擴大挖深,就是歷史意識的產生。(未完,下期待續)
霍師學問的背景理論(十一)“禮之本” 陳健恩
禮之本,一別於禮儀,二別於忠恕,三別於愛。尊重長輩,做人談話,識得規矩,做到“行己有恥”,實很難得,但能否做到孔子所講的禮之本,則未必一定。先明白此三類分別,必有助了解孔子禮之本的真實涵義。
“ 道之以政 , 齊之以禮 ”, 這個禮 , 首先不解作禮儀 , 齊亦不解作整齊 。 如解釋為人民都實踐這套法則,社會就能整齊不亂。如此理解,不論這套法則的內容如何,本質上就是一種法家思維。即如果不了解禮之本,當實施禮教時, 難免在家庭、學校、機構、社會或國家,不自覺地走向了法家的思維。所以, 講禮不能只說禮的內容便是足夠,法家都覺得自己的內容(法、術、勢)很好及很有具體實效。這亦成為一些儒者講禮,給人垢病的因由。此為第一。
禮有別於恕、忠、信、敬。“恕”是不想人對你這樣,就不應如此對人; 又希望別人對你這樣,就應如此對人。所以,恕必連於自己的意欲而再推己及人。“忠”必連於一事。為人謀,為君謀,都連於一事而言。唐先先補充,孔子在《論語》中從來沒有表示過無條件地忠於君一人。“信”必連於一言或一行,以見其言出必行。“敬”若指一般“居處恭,執事敬”而言,則與忠恕無大分別。而“恭近於禮”,但恭不等於禮。此為第二。
以上言忠恕信(包括一般之恭敬),都是先有所對,或連於自己的意欲、 一事、或一言行,而依此施行,間接達於對方。至於愛之義,則不必先有所連,而能直接愛及於對象。所以對人之忠恕信之義專而狹,而對人愛之義廣而寬。愛,無論對家人或其他人,都屬橫施之情,這亦是十分難能可貴,但還未等於到達禮之本所言,對人之禮敬。此為第三。
忠、恕、信、愛與禮敬等,依唐先生言,同是由己以通達於人之道,但禮敬實有更深之義,因它們未必能對他人有一“整體”的愛與敬,所以愛與敬可不需先連一言一事。如愛屬橫施之情,禮敬屬於上達之情。
因此,禮之本,就是禮敬之情。這是一種上達之情,對人有一整體愛敬, 而無需先論及其當下或過去所具體表現的言行或事情。禮敬是直接由己以通達於人之工夫。它是上達之情,因為此情“如將人加以升舉,而自己亦向上興起”。此心境一到,從政者面對人民,就有“出門如見大賓”之自然之感。心境一到,大德者面對眾人,就有“天下歸仁焉”之自然之感。自然之感,就不是假想,或勉力而為,而是真實看到人心的普遍性情,這樣才能到“耳順”之境。王陽明說“滿街都是聖人",同樣不是科學命題,而是修養工夫的量表。 所以看到“天下歸仁焉”,不是客觀講天下歸仁,而是主觀講你通到禮之本。
最後唐先生言愛,必至於禮敬,這樣愛才遠離於佔有。愛加上敬,對人之情,不單只有橫面通達的廣度,亦有將人和己一起願加以提升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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