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論家庭規章

家庭規章者,即家規、家訓、家庭教育指引、先祖訓誡等之謂也,常為先祖流傳而歷代累積而成。吾人屢言家庭之維持,以返回生命之本源、持守共同目的為要,此當由家長帶領家人共同努力奮鬥,然此返本及共同目的之念,當有上溯祖宗,下開萬世之精神。惜今有若干衝擊此種精神之觀念,吾人列明如下,並且予以駁斥。

一、 持“舊不如新論”者,以傳統已過時,新的家庭教育理論必為更進步者。

二、 持 “ 實用論 ” 者 , 謂傳統家庭教育觀念已經過時 , 未能針對時代之現實需

要。

三、 持 “ 反權威論 ” 者 , 認為今人不該再受傳統束縛 , 從而發揮自我創造的精

神。

此等見解,或有其積極處,然卻有著極大之缺失,吾人不可不察也,今論述如下:

《學言》 聯絡電郵:[email protected]

一、 人生智慧,乃從現實生活之實踐中體證道理之真實,從而產生一種通透的眼光與識見。此人生智慧,乃一種歷史的累積沉澱,在一代接一代的傳承之中不斷見證乃至深化。家庭規章即為先祖在現實中實踐之真實記錄,當中含藏深厚之人生智慧之沉澱,堪為後世之指引與啟發。

故今人以“新舊”、“過時”等觀念而論家庭規章者,即把人生智慧需要歷史沉澱、代代見證之歷程砍斷,失卻寶貴的歷史資源;而以“實用”之論去看家庭規章者,實則不明白面對現實而能真正產生效用,是須以人本身的成長為本,即:因為後代得到家庭規章的指引而得以成長,然後才能在面對時代環境、現實情況而產生有“效用”之應對。

二、 人生命的空間、精神空間是沒有局限的,是超越一切現實、時空的,故能突破形軀,把古今打通,乃至通達未來。今人認為要“反權威”而摒棄傳統,乃至反傳統,實際上是局限了生命該有的精神空間:歷史空間。如此,即使人陷入一種“歷史洪流的隔斷”之中,形成一“封閉個體”,失去了歷史精神與前人智慧的支持。

三、 人有返本意識,故不欲忘本。故上所言之今人對家庭規章之論,直把人之返本意識壓抑。蓋吾人上溯生命本源之時,乃必通達於先祖與歷史。

吾人絕對不能接受上言之“舊不如新論”、“實用論”與“反權威論”。家庭規章表面上是種種具體指引與規條,然先祖實際上是透過此等而呈現家庭意識、家庭精神及家庭智慧,當中亦把古人之心與今人之心相通起來。

家訓成立之源頭

吾人回想一家訓成立之際,先祖雖心存後代,但其實卻並未預知後代之具體情況,亦即未有實在之對象,故亦未有實在成果之算計。雖未有實在對象與成果之計,然先祖卻以其“真誠、純粹之無私付出”,帶領家人,並為後代奮鬥開闢,留下種種記錄、指引、訓誡,欲吾人能延續此等精神,家業開展得以順暢。此“真誠、純粹之無私付出”之心乃先祖於其生活實踐、與家人互動之中逐步深化之體證,若把此心擴充至極,即為“天地無私、成全萬物之心”。先祖即自本身之實踐體證,確認人皆有此心,亦即人人皆可呈現“天地無私、成全萬物之心”,然人須得到恰當之學習、磨煉與堅持不懈方可。故先祖有一很強之信念,即相信後代若能得到指引,必定可以如先祖一樣發露此心,並以此心支持家業之順展。先祖之所以能發露此心而堅持不懈地實踐,並能深信後代能成就此心之原因,實乃先祖道德理性或性情之發用,然後推己及人所致。如此,則先祖之實踐與信念,幾近一宗教信仰之情操。歷代祖先皆如此傳承,實現家人和睦、家業順展之理想,又由此而成為國家民族、歷史文化之順暢發展。

《學言》 聯絡電郵:[email protected]

是故吾人面對先祖之訓誨時,當念及先祖之無私付出精神、其對對生命之深刻體證、對後代之極深之信任——人皆可如天地般無私付出與成全,此乃對吾人極大之肯定與鼓舞,對吾人有極大啟發,吾人怎能不深深感激?歷代祖先均能對理想不斷奮發追求,從未放棄,故家庭規章中,實在也是含藏了先祖對理想追求的記錄,吾人面對家庭規章,怎能不感動?

又若吾人能真正心存感激、感動,則當反省到吾人遠未能如先祖般無私付出,亦常困在狹小的個人世界、私心的計較之中,而且更常常忽略先祖之用心,吾人怎能不深感慚愧?必須能如此反省,吾人方能轉出繼承之心,激發出更大動力,生起如宗教般之信仰精神,流露“真誠、純粹之無私付出之心”,乃至“天地無私、成全萬物之心”。即以《顏氏家訓》為例,吾人可見顏之推談及他寫家訓之原因時,即表達了對父母教誨的感念,及後父母雖然離世,他也常有犯錯,然回想父母之家教,頓覺慚愧萬分,猛然醒覺改過。對於父母之教之感念以及為了家業延續,他要把種種心得記錄下來,以供後人學習。此即上文所論之無私精神。本文主要論及家庭規章之精神,至於當中的具體指引內容,則留待下文《論家庭教育》探討。

《學言》 聯絡電郵:[email protected]

← 返回《學言》第十三期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