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霍師之思想,通透靈活、敏銳深刻,常常能在電光火石之間給學生當頭棒喝。此有賴霍師思想中“化繁為簡”之能力。

⚫ 此“化繁為簡”之能力,落入於教化之上,使人能一方面根於理論、根於經驗,但另一方面又能超越理論、超越經驗之框框而有新的創造。

⚫ 我們將透過霍師之教學個案,呈現霍師之教化哲學以及其思維能力,從中展示霍師對於唐君毅先生學問之繼承與開新。

許志毅會長

唐學:研究方向

⚫ 一般研究唐先生的學者,以其序言的結論為核心,但文章內的心路歷程,才對實踐障礙,有提點的作用。

⚫ 另外,他們把義理,分類列點,成為架構。但從實踐上,如何開始?如何繼續?則難解答。 要活化義理,把架構變成動態,必須說明次序與因由,才對實踐步驟,有指引的作用。

⚫ 再者,唐先生必依中國傳統哲學,即以人生之事為起點。人生之事,即生而為人,知有父母,有家庭成員等。再記為知識,才能在生活以外,作純粹思考。所以人生之事,首先並非知識,而是感受:內心的苦與樂、精神的升與降、理想的顯或隱、得失的喜與哀,甚至一念之過位或復位。這一切,都是生命中的“承擔者”與“承繼者”,在人生之事上,所必經歷的心路歷程。 陳健恩副會長

霍學研究:《霍師的教化哲學——相應之意義:引導反省與開發

上文談到按照道理去要求自己行動的問題,此實為我們成長之修養工夫之核心。我們把上文所列明的十點總結為:

1、常念初心 2、察覺自己的思維局限 3、立志 4、提起精神,心生力量 5、察覺行動之念 6、勇於行動 7、內心之充實 8、感受內心、存養心志 9、突破固有思維 10、堅持鍛煉、注意反省順著上述信息,我們談談心靈之真實追求之問題。說回我們一直所討論,有關霍師之學生面對工作上的拉扯之問題。我們說,該學生在面對下屬之時,往往會遷就下屬, 如果下屬有不滿,甚至計較、推卸責任之時,該位學生所采取的方式就是不敢訓斥下屬、不敢要對他們有所要求,反為自己補位,把下屬所推卸的責任承擔過來。上文我們已經分析過如此他是沒有盡作為上級的本分,沒有把團隊領好,乃至沒有讓下屬成長起來。

從行動實踐中感受心靈之真實追求、對道理信息之嚮往

我們指出,當該位學生面對下屬計較、推卸責任,也就是說,明明知道下屬是不對的時候,他的心中就是抱著“要包容他們、體諒他們”,其實就是遷就他們,結果“正義不張”。所以在這些地方,該位學生一定要堅持道理,“在工作時就要盡自己的本分,不怕困難、不斤斤計較,全心全意為公司付出;若遇困難,則大家同心協力面對”,這樣才是對的。自己作為中層領導,就要帶領自己的下屬以此道理為方向,讓下屬一同付出。若遇有下屬違反、未能以此道理行事的時候,便要採取行動,或訓斥、或鼓勵、或教導、或規範、或要求對方,務使對方能改善。

我們也指出,人的心靈是會有虛妄之一念的。即就上述所說,該位學生遇到下屬不對的時候,他心中生起“要包容他們、體諒他們”的一念的時候,他的這一念,是否真的是他內心所希望的呢?就等於一個小孩子被父母責備,心裡面很不開心,於是就產生 “父母對我不好”的感覺,在這個小孩子來講,這一個感覺十分真實,尤其是如果他再

順著此一感覺,然後想到既然父母對我不好,我不如離開這個家就算了,又或者會生起其他不好的想法。這位小孩子的感覺,以及他基於這個不好的感覺所產生的想法,其實都只是因為內心的情緒——被父母責備令到心中有不好的情緒——被這些情緒影響之下,才會產生後面的感覺以及一些想法。如果這些情緒過了之後,又或者是這個小孩子一念覺醒,發現原來是自己做錯了,自己是該被父母罵的,那麼他便不會再被這些情緒影響,而後面的想法也不會出現。哲學一點來說,這些情緒是無常的,無常的東西則非我們生命所能真正把握的,也既非實在的,如果建築在無常的、非實在的情緒之上而生起的想法或念頭,即為虛妄的。故此,若人受情緒影響而產生一些胡亂的想法,即使做了以後,心中是會感到後悔的。甚至可以這樣說,如果人的心能夠比較清明的話,其實他在被情緒影響的當下,他的心是會感到不自在的,而且是“知道這樣是不好的”。該位學生面對下屬不對的時候,他心中生起“要包容他們、體諒他們”的一念的時候,其實是虛妄的。此一念,是受到他“怕了下屬的埋怨”、“怕下屬不高興”、“怕下屬覺得他不好”等的情緒所影響而產生的,所以如果他內心能保持清明,好好靜心下來反省的話,他會發現內心的不自在——因為覺得這樣退縮、逃避是不好的,然後會進一步反省到自己這樣對下屬,為下屬補位,其實是縱容他們,他們會越來越放肆,對他們、對公司,乃至對他自己都是不好的。簡單來說,人若順著自己的情緒,順著受情緒而影響的念頭去行動的話,其實就是沒有按照道理去行動。因此,人懂得按照道理去行動的話,最少能:

1、幫助自己跳出自我的世界(特別是本能欲望、情緒,乃至局限的思想的層次)

2、讓思想投入更高的道理世界,按照道理去行動

人能這樣按照道理去行動的話,心中一定會十分舒暢。好像該位學生,當年他按著霍師的教導,按照道理去行動之後,他說“感覺到脊椎都好像變得直了,能抬起胸膛做人,面對老闆的時候,都會覺得自己無愧於心”。其中有一件事是這樣的,有一次有一位常常找他麻煩,十分有情緒的下屬又因為覺得工作分配不公平的問題走去跟他理論, 如果按照他固有的思維模式,肯定就是“息事寧人”,遷就下屬,他自己補位就算了。 但是這一次他真的感受到內心的掙扎:“我真的是要這樣下去嗎?這樣並非大丈夫所為,難道我就這樣縱容下屬嗎?”於是他就跟這位下屬說:“你先坐下來,我要慢慢跟你說。”這位下屬一時之間也不知道如何反應過來,因為一直以來該位學生都一定是順著下屬的要求的,於是他便坐下來,聽聽他說甚麼。該位學生很真誠的說:“其實我知道自己一直以來都做得不夠好,沒有做好一個領導的責任。每一次同事們有不滿、有覺得不妥當的時候,我只是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總之我補底,把所有任務完成就是了。 可是我痛切反省過:同事之間有和諧到嗎?大家的能力有提升嗎?大家對於公司更有歸屬感嗎?我對得住公司嗎?我對得起老闆嗎?”下屬聽著聽著,心中也有一些慚愧,就回應道:“其實你對我們很好,我也知道我們不對,常常找你麻煩,只是一點點的不滿意,就投訴,甚至發脾氣,我們知道也搞到你很難堪。” 該位學生就說:“是我沒有做好領導帶領你們,教導你們才對。我希望我們這個團隊,以後能一同學習,提升自

己,大家一同進步,成為一個和諧又能幹的團隊,好嗎?” 下屬聽了很感動,很誠懇的點頭,而且也沒有再提起甚麼工作上的不滿了。聽他分享這些,真的感受到他心中的那份因突破而來的喜悅,也感受到他的心能通往道理、能通往下屬的心的暢快。

人能按照道理去行動,就會感受到原來自己的內心是嚮往道理、希望順應道理的, 人的心是以道理為本質的,就是古人所說“性理”、“心即理”中所涵蘊的意思。道理是恆常不變的,例如,“孝順父母”之所以為道理,是因為它無論是在過去、今天或未來,它都是對的,心能把握恆常不變的道理,方為真實;能有真實,心就會安穩充實, 這是生命的秘密。同樣,“為仁由己”、“人要承擔、勇於付出”、“關心別人”、 “兄弟友愛”、“言而有信”、“真誠面對自己”、“勇於改過”等,也是人生所追求的道理,能守護,心自然充實。(未完,待續)

唐學研究:家庭文化(四): 陳健恩

唐先生說:人不能無家庭組織。一方面自然本性而生愛,一方面自覺有道德的責任。第三方面,唐先生了解到,人因為自愛,所以亦會同時愛自己的家庭。

反過來說,當有人表現為不愛家庭。那麼,他會產生三種 “存在上的遺憾”

一、 他本來希望可以愛家人,表達他自己這種本心,在具體行為上表現出來,因而從內心得到一種愉悅。但是,他基於某種原因不能這樣做,內心便產生一種,得不到這種應有快樂的遺憾。

二、 他本來願意為家人,不計較去付出自己,當看到家人得到快樂,自己亦得到快樂。但是,他基於某種原因不能行這種義務,內心便會產生一種不能貢獻自己,去為家人付出,這種意義的遺憾。

三、 他愛自己,亦愛家人。同時,他亦愛自己有這顆愛心。希望憑著自己這顆心,使家庭得到溫暖,並延續下去。但是,他基於某種原因不能付出這種心,從他內心深處,會產生一種自我存在價值的遺憾。

對家庭這種快樂的遺憾、意義的遺憾,及價值的遺憾,並非屬於一種心理的講法。 因為心理的講法,重視的是心理上的反應,如科學事實,沒有好壞。例如,他令我不開心,我內心就很憤怒。這就是心理反應,一種科學的觀察結果。

唐先生依中國傳統學問的進路,深入了解人性,看到人因各種原因,未能好好發揮自己的本性,便會心生遺憾。這就是一種不完滿,不完美,令人希望可以避免。所以絕對不是一種心理學的講法,而是一種儒家對生命存在感受的講法。

所謂儒家對生命存在的講法,首先它不來自一種假設或猜想。假設或猜想,是用理性能力,憑空或憑著靈感,把所知的結論,預設一個最初的共同原因。例如,宇宙萬物的形成,是由大爆炸開始的。儒家學問,一直都探討人性問題。但人性是甚麼?就不能純依靠理性的假設或猜想去定出來。事實上,它通過很多人內心的感受,不同人之間的討論,大量歷史看到的結果,很多思想家在不斷反覆自身體會才得來。所以, 儒家的講法,無論是面對著甚麼範疇的問題,都必然不會離開對人性的關注。所以, 這種不離人性的講法,就是儒家的講法。它經過長時間的體會,經過很長的歷史,所得出來對人性結論,到孔孟便把它提煉出來,得出一個仁及性善的講法。所以,這是不可簡單地看作一種假設或猜想。

這種了解人性的學問,極有普遍意義。無論在甚麼時間、地域、種族、性別、年齡,人類都很想了解:我在這世上,應該做甚麼?而中國儒家文化,長年累月,都十分重視這個課題。因此,儒家的研究,本身就屬於世界性的。但為了識別,姑且就稱之為儒家。若問儒家的精神,本來就沒有甚麼種族或門戶之見。儒家對生命學問的探究,原本就是開放的、世界性的、超越時代的、甚至是面向未來的。

家庭關係之不同價值

在家庭當中,每個人可以作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夫妻等等。當中每個人在每種關係的責任,並非平等,而且,亦非每個人皆可“得而盡之”。

唯有孝的責任,是人人可得而可盡。皆因人人都有父母,就算父母不在或不知所往,內心仍可有一種孝思,以繼父母之志,作為盡孝道的一種表現。

而兄弟姊妹之間的友愛,則唯有有兄弟姊妹者,方可得而盡之。

父母與兄弟姊妹的關係,都是父母所賦予,有一種先天而來的道義,直接而純粹。這是一種純粹的道德責任感,父母每人都是絕對有的,但兄弟姊妹則只能是相對而有,有些人則沒有。但他們之間的關係,同樣都是先天直接而純粹的。

夫婦之愛,以及父母對子女之愛,就不是直接純粹的道德責任感。因為,它涉及後天的本能欲望成分。從這起點上,它就並非全是純粹的道義關係,而是兩者皆有。而且,這些關係,亦非人人皆有,故皆為相對。

父母愛子女,子女很容易成為愛的焦點。所以父母對子女的本能之愛,可慢慢轉化為精神上,重親愛亦重道義之路。最後能夠在子女關係中,愛與敬並舉。

夫婦之愛,原初是可與任何異性為對象。相較之下,則不易集中,以深化其愛。所以,於子女之慈愛易,夫婦之道難。故夫婦之堅貞價值,高於自然之慈。

由是觀之,孝、慈、友愛、堅貞的道德價值,每種層次不同。父母為必有, 兄弟、夫婦、子女皆可有而不必有。若一人沒有兄弟姊妹,亦沒有夫妻兒女,那麼他只有孝能“得而盡之”。

因此,唐先生總結,孝在家庭責任之中,擁有最高的價值,而且人人都無所逃於天地間。反過來說,未盡孝者,會在家庭生活,或在生命存在之中,留下最大的遺憾。

家庭成員全當成是朋友,意思是希望人在家庭關係中,不要太過互相要求, 有時亦要保持一種開放的態度。這也不是錯。但是,只能是一種借喻。

貫通家庭到社會

先列出唐先生內容的三個意思(唐先生文字):

1. “ 人不可以自以為可憐 , 便一往寄情於上帝 、 來生 、 藝術 、 科學或物質生活的享受,求自由與開闢,作為唯一的幸福。”

2. “ 凡是主張 , 人只能對家庭中人盡責任 , 即是主張 , 人可不對任何人盡

道德責任。”邏輯上看,已見矛盾。關鍵是在“盡責任的動機”。

3. “ 道德責任 / 道德價值的高下 , 不在涉及範圍的大與小 , 只在動機的純

與不純。因此,無機會接觸社會的孝子賢妻,其念之誠,可歌可泣之行,不亞於忠臣烈士。”

唐先生不是否定人生追求不同的價值,而是在其他價值得到滿足後,內心仍然覺得有點遺憾。為甚麼會這樣?所以唐先生就告訴我們。

他說:人生,有一種原始的動機,一種“欲為人盡責的動機”。

(如果大家能深入感受這種生命上動機,以下的解釋其實就不需要。)

人是先有這種動機,在家庭中,才願為家庭中人,願盡家庭之責。

盡家庭責任,只是一般人,把這種動機呈現出來的始點。

這種原始動機,未嘗局限在血緣關係之中。墨子看到儒家的字面意思,認為儒家只關愛有血緣關係的人,對其他人不關愛,是十分之不好。唐先生也同意墨子的意思,只是認為墨子誤解了儒家的文章。孔孟之道言,體會是由家庭開始, 再推而廣之,到家國天下。此情,原是一致。血緣,只是開始,並非終結。

為何人會有這種“欲為人盡責的動機”?因為“人而有仁”。

這種“仁”的性質,我們不能拿出來看。要如何認識?只能看它發揮作用時,才覺悟人有這種性質的存在。

從發現上說,因為孔孟深刻感受到,人有願意為人付出、為人盡責的原始動機,從文字概念上,就稱這種先天的生命性質為“仁”或“善性”。這就是歷來儒者所重的“作用見性” ,亦是霍先生所強調的“體會方法論” 。

因此,人這種仁心仁性,會為家庭責任承擔,亦會為社會國家責任承擔,由此看到,無論在家庭中的不同關係,以至到社會國家中的不同關係,都屬同一種關係。這就是“道義關係”。在家庭中展現,父慈子孝。在社會國家中展現, 精忠愛國。在文化中展現,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然而,家庭責任與社會責任之不同。重要的不是血緣的不同,而是他人不能取代自己去盡。所以,唯有自己,也基於道義之心,不可不盡,亦不可不先盡。

在家庭中體會孝,此情可以在社會中,對待長輩。同樣地,體會了慈,在社會中,此情可對待社會大眾。體會了悌,亦會通於人世界相處之義。此情或此義,亦能通上宗教、文化意識、禮樂、及其他社會政治經濟之各種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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