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事及心路歷程《不善之德目》

連續三期,將談及唐先生歷古今中外的人生大道理後,所列出人類七種不善的德目。與其說它們是七種,不如說是七層。因為它們不是一種分類,如西方宗教的七宗罪,傲慢、嫉妒、憤怒、怠惰…等等,而是例如關於憤怒一項,它在不同的層次中,有不同惡的嚴重性。唐先生了解,既然人知內心有善念,必同時知有不善,這樣才知道如何分辨。為幫助我們了解不善,使我們能自覺去此不善, 而後能得真正的善,因此唐先生為我們指出這七層不善之德目如下。

一、 能善而未善

我們行動,必有一個行動的原因。這個原因,決定了現在去行動,而不是下年才行動。為甚麼現在去行動呢?就是因為現在遇到一些人或事物,自己有所回應。換言之,若果當時沒有遇到這個人或事物,自己就不會因這個人或事物,產生這個回應。

唐先生說:“吾人常有之善,可因未與適當環境相感,遂不表現。”

例如我們天生有很多的才能,但在貧窮地方,生活都成為困難,就沒法為這些天生的才能,提供一些學習環境後,如訓練學院,呈現於生命之中。

同樣,“如人之本能仁愛,因未嘗見他人之苦難,則其仁之善不表現。”意思是,假若一個人未見過他人受苦,所見的人都時快快樂樂的模樣,就如釋迦牟尼身為王子之時所見所聞一樣,那麼一個人本有的同情心、憐憫心,對著一些快樂的人,就很難生命之中呈現出來。

由旁觀者來說,可認為他未曾表現出同情心、憐憫心,而說他有一不善。 同時,他本人亦可一朝發覺自己,原來沒有表現這種同情心、憐憫心,而心覺有所憾。但是,唐先生說:“唯此種未善,由環境負責,人不自任咎 , 而常言所謂 —不知者不為過是也 。 ”

可見,如果說環境影響人的道德表現,唯一可接受的解釋,就是以上這種解釋。至於認為環境影響人的道德表現,還有其他解釋,那可先暫且看看,是否已不自覺地,落在以下其中一個層次。

另外,從中可得到啟發,無論自己希望成長,做家長的希望子女成長,做老師希望學生成長,甚至做領袖的希望眾人成長,那個文化環境的考慮, 應該如何?這就是唐先生講文化哲學的一個極重要的貢獻所在。

二、 氣質上限制之不能善

氣質,我們現代人稱為性格。而對於性格, 現代人又喜歡把它們分類。所以在社會上,會看見很多對性格作出不同的分類方法。例如,分四類的一般有 DISC 性格行為 , PDP 性格行為 , FPA 性格意識 。

⚫ DISC 對行為特性 , 以關注人或事 , 及行事穩或速等兩個維度 , 配對成四種性格行為特性。

⚫ PDP 用四種動物 ( 貓頭鷹 、 老虎 、 孔雀 、 無尾熊 、 變色龍 [特別 ]) , 以偏向人或事,及指導或配合等兩種維度,分為四種性格。而變色龍則四種都有,難以區分。

⚫ FPA 用四種顏色 ( 紅 、 綠 、 橙 、 藍 ) , 以動力高低傾向 , 及反饋高低傾向兩種維度,畫分出四種性格意識。

MBTI 性格心理 , 由兩個維度 , 增加到四個維度 ( 外向 /內向 , 細節 /方向 , 邏輯 /關係 , 分析 /感受 ) , 便有十六種分類 。

九型人格亦十分流行 , 由數字 1-9 來做代表 。 最簡單的都有星座及生肖的分類,更複雜的有人類圖之類。當然還有算命,塔羅牌,占星問卜等等。

所謂性格的分類,就是得知你是某一類性格之後,其他人生活動所表現的特徵,如工作、婚姻…等等,都會依性格定位,而一一描述出來。

簡單講,性格決定一切。

如何決定性格分類?有些是根據出生日期,有些是根據所填的問卷結果。 無論是真是假,都是基於你自己的生日,或自己對問卷答案的選擇而來。這些都足夠令人覺得,結論應該同自己有很大的關連。

唐先生並不否定這些方法。在性格分析上,確實有它們的準確性。我們知道以上的性格分析,會提出三種要求?而這三種要求,是不易得到答案。

第一、 我應該做那一種分析?為甚麼其他不太需要?

第二、 若都可參考,不同分析要如何總結,才可關鍵地了解自己?

第三、 了解自己後,有甚麼改善方法?

我們要問:知性格,而未能改性格。是更有用,還是更無奈?

我們再看一看,性格分類,會有甚麼好處?

⚫ 工作方面:可僱用應徵者,建立組織文化,晉升候選人,解僱或保留人。

在工作上應徵、留人、晉升、解僱,這種決定,主要是採用一種不合就換掉的取向,合不合就由問卷決定,前提都是性格固定。

⚫ 個人方面:可認識自己、察覺壓力、增進溝通、找到激勵方式等等。

基本論調,對甚麼類型的人,就說甚麼話、用甚麼態度、取甚麼方式。這種做法,主要是迎合別人性格,使溝通也舒服,壓力也減輕。

但矛盾在於,前提是性格固定,而解決衝突之道,就是改變自己當下的固定性格。這是一種為了達到其他目的,暫時委屈自己性格的一種處理方式,而非純粹為改變自己性格為目的。要經常改變自身的固定性格,會否引起精神緊張,或所謂分裂,我認為是可以討論的。

因此,性格分類,就是為人類增加多一種標籤。這些標籤, 一來社會已存在多種標籤分類;二來未有統合不同分類的標準出現,令人難以把握自我性質;三來坊間對如何解決不同性格的衝突問題未見成熟。因此,衝突問題未解決,便先製造出更多的衝突?這亦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氣質與性格

中國傳統學問,尤其是儒家思想,一般不用“性格”這個詞語。天性、本性、心性,這個性質之性,就含有先天性及不會改變的意思。如果稱為“性格”,即意味著後天是不可改。但中國聖賢就一早了解到,這雖然是先天所賦予的,但並非絕不可改,所以一般就稱之為“氣質”。就算一定要用性, 都稱之為“氣質之性”。

質就是人內在的內容。有這種內容,便有這種表現。所以質是本,表現是末。就如孩子哭笑表現,就是反映內心的狀態一樣。氣質接近本能,因此是不容易改變。但人有先天的氣質之外,在先天上,還有另外一種品質,稱為 “本質”。本質就絕對不能改,但氣質還是可以。氣質可改的根據,究竟在哪裡?就在這個本質當中。當能夠推動人這種本質之性,氣質之偏,是多少可以扭轉過來,即所謂變化氣質。它能使柔弱變剛強,輕浮變踏實。所以, 人當學懂體會生命的本質,強化本質,發揮本質,便可以之改變氣質。這就是中國聖賢,對人性的深入了解,遠比用“性格”的意思去理解,顯得更有深度,更能說出能改變的根據。所以,只有談本質,才合稱之為“性”。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這個“性”的本質意義,是先天而來,及不可更改。這是不能亂用的。

現在再說,唐先生明白人有“氣質”,有機會遇到別人的不幸,生起一善念,行一善行,但也因“氣質”的問題,可能會較其他人冷漠多一些 。就算發出善念善行,也可能較其他人薄弱一點。好像我們看到一些小孩子,看到小花或小動物受到傷害,便停下來兼神色凝重。另一些小孩,則可能望一望,便跑到另外一處繼續玩耍。這是先天氣質之限,使得善行之有所限。

先天氣質之限,稱為“昏蔽”。即是,本性之善念善行,因為先天的氣質,不能充分表現出來,有如密雲在天,陽光不能輕易進入一樣。但知陽光一直存在,密雲亦不會永停於此。因此,昏蔽與本質是無關,它只是一時障礙本質的呈現。這就如一個人,本想對他人的關注多一點,但礙於他比較外向好動,又較心急,於是說了幾句話就離開了,但這並不代表這個人,內心的善念是沒有或不足。氣質對善的影響,我們就應對此明白。

唐先生說:“人非天生之聖,其氣質皆有昏蔽處。"

唐先生說這句話,有三個重要意思:

◆ 限制(昏蔽)之多少,由人之遺傳或前生的業力所決定

◆ 表現善的能力,非經後天的修養,不能增益。

◆ 人表現的善,或偏於仁,或偏於義,或偏於禮,或偏於智。

總括來說,先不要問氣質(性格)的來處,亦先不要太過怪責自己或別人。每人在後天環境,都有改變的機會。改變,就是氣質的昏蔽少了, 生命的善便多了,亦自然地可減少了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昏蔽,就如天的一邊多了雲。此亦暗示著,可能天的另一邊會較明朗。因此,一個人不會全部善都很圓滿,亦不會沒有善。善與能力,都是如此。因此,每人的昏蔽不同,每人努力的方向都不同。所以,與其找出每人的性格類型,然後不斷作遷就為事。或許每個人都先反省自我的昏蔽,而後努力去自我完善,人人都看自己,由自己出發,邁向一個全型的人格。那自然各自功夫各自做,從定標籤變成改善自己,每人進步之餘,亦減少因把人我標籤化所造成的疏離感。

唐先生最後總結,氣質昏蔽所引起的不善,雖來自先天,但亦屬自己的生命。這與第一種不善,全屬外境影響不同。雖然不至全怪責個人,但始終都由自身而出,所以結論就是:“不能說,全不必由我負責。”

這是甚麼意思?

唐先生的意思:雖不知我為何有此氣質(性格),但始終應與我有關,而非他人。既然是自己事,理應由自己盡力承擔,不可推諉他人。致於盡力到如何,實各有難處,不需統一標準,亦不需責難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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