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家學 第十講:變化之道(四)

上文提出“錯認”之問題,若我們“錯認”本能欲望之滿足為生命之最高價值,那麼就會幻化出一“欲望之自我”,不斷以物質世界為觀察、要求、攫取、擁有、享受之對象的話,那麼就會出現“價值顛倒”的情況,生命即局限於“本能自我”、“欲望自我”之層次,不能進至更高之價值世界。以此況之於科學活動,若人於科學活動中,錯認以為自己能透過了解世界,發現當中的規律、律則,掌握知識以後,可以 “控制世界、利用世界,甚至自比於上帝的話,那麼, 其實背後就是在不知不覺之間,形成了一種自以為是、以自我為中心、自我高高在上、人可以主宰世界之意識,此實為人之傲慢之自我、控制欲之自我、自以為是之自我、自以為萬能之自我之生起,此即與存在世界成為對立二分之勢,此即成為一牢固、難以打破之格局,那麼人就會與世界存在之真實隔離,難以真正成就“隨順天地秩序而有之活動、成就天地生人之最高使命”了。

要言之,科學之觀察進路,本來就是順著本能活動而出,然後把當中的活動系統化、程序化、效率化,使之成為一套具體化、標準化之可供操作之觀察方法。正如上述所說,如果只是用來滿足好奇心、想了解物質世界運作的欲望是沒有問題的,甚至可以成就人類追求知識的價值。 本來科學觀察,是可以讓人的生命從現實層面有所掌握,乃至通往更高之價值層次的。可是,人若錯認,以為科學方法萬能,可以用科學方法至超越世界、精神世界、宗教信仰、道德世界的話,從而掌握世界規律,乃至操控世界、主宰世界,那就成為“魔”,更遑論與整體世界融合、 掌握存在之真實了。

上文一直提到“錯認”的問題,何以人會出現“錯認”呢?此乃一非常深刻的問題,鼓勵大家閱讀霍師的文章,此處只作簡單的引述及講解。霍師在《人生的陷落與超升》一文中提出, 在現實世界、面對各種對象,追求擁有,“人難得自由,亦難得自主”。為何人難得知足、知止?霍師指出“人追求擁有,增加對象,其實是源自人生命中的一種自主願望:不為當下的對象所困;但卻誤以為轉換對象、乃至擁有更多的對象便可以獲得一種支配的自由,不知反為對象的羅網所繫,永不得出,這並非弔詭,而是人內心中的一種錯認”。如此,人的生命不能超升,反而落陷,霍師認為其根本原因是因為“人是一個個體存在與主體存在,這種存在決定了人的陷落”。霍師進一步指出“個體存在使人永遠孤獨”,“主體存在使人永遠游目向外”, 於是,人“要從自己出發,指向對象世界;這種活動方式,使他永遠和世界二分,不但無助於解除他的孤獨,而且永遠不安”。當然,人透過這種觀察方式,透過自己的思考分析,人“開始了解世界、同時開始獲得某一程度的控御世界的力量,使他覺得自己是世界之主”(此即從科學精神得到成果以後的錯認),但這卻使得人“ 把自己安置為世界的中心”,“這正是人的無明,人最深的自我,已把人轉化為魔”。人“無法實現他的自由,亦無法自主”,“總是被帶動,被過去的「自我」帶動,被深藏的本能支配”。人如何才能突破?霍師指出,“人若能透入自己這樣的一個存在狀態,也許可以覺醒”,“人要突破,要得自由,必須從自我存在的個體性與主體性的反省始”。霍師所講述的,是一個十分深刻的問題,是有關人如何突破陷落的格局,獲得超升的問題。

我們可以從《易經》得到有關如何突破自我存在的個體性與主體性的啟發。

現簡述《易經》精神如下。《易經》的精神,乃指引人投入天地、投入整體世界之中。面對世界,人有不能盡知之時,那麼要如何投入?那人就要懂得保持謙虛、誠敬、感恩、尊重、隨順等,如有吃則吃,天地恩賜,吃後能生;天地有親,使我們得到情、讓我們的精神能有入路進入整體世界。是故《易經》的精神,乃讓我們得到突破個體世界,融入整體世界的道路。

從《易經》精神之下之觀察進路,可以讓我們可以得到修養的工夫,幫助我們鍛煉出一種成就價值的胸懷,從而得到突破。最少,我們可以從中學習,讓我們更懂得自己在天地整體的背景之下的本分,知道如何更好地成全厚生、成就天地無私之德,從而突破個體存在與主體存在的局限。

以下我們簡述《易經》精神之下之觀察進路如下:

1、觀察者之精神是與對象世界融合為一整體的。

2、觀察者對於天地是有一份很深的情的。

3、觀察者之心靈乃處於一種開放的狀態,能容納、接受、包容一切對象。

4、觀察這對於聚焦與非聚焦之客觀事物 ,只為顯隱之別,而非割裂。觀察者的心靈是與整體世界保持一種相通的狀態。(未完,下期待續)

 例如,可以閱讀霍師《法住於世、教應篇》<人生之落陷與超升>一文。

霍師學問的背景理論(八)“截斷眾流” 陳健恩

恕的意思,就是“己所不欲,勿斯於人”或“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前者是消極,後者是積極。所謂消極,就是自己不想,別人都會不想。 所謂積極,就是自己很想,別人都會很想。但是,如果只理解到這個意思,那就太近一般之言,如應做就做,應不做就不做之類。它並沒有錯,但要動用孔子之名義,去推崇“恕”的作用,就未免令人有點割雞焉用牛刀的感覺。 究竟“恕”的貢獻在哪裡?它在生活中,能解決一個甚麼樣的難度? 前文提及,當人能純粹一心“志於道”,即可為賢為聖,功蓋天下,德被生民。唐先生說,依此志,其實不需要再有甚麼工夫(當然包括恕),便自能達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的情況,即志於此道,相續不已,所有“過惡無不可改”的情況,所謂工夫,自然是不必。首先自問,自己是否這類人。 否則,問題就出在第一句:純粹一心。當人不能純粹一心,就有一種“包括”的意識。甚麼是“包括”的意識?就是人做事情,也會解釋一下,那件事情,雖然有很多目的,但其實也“包括”了這個社會公益,或“包括”了這個善的意思啊!這就是“包括”的意識。例如有人隨地掉垃圾,他說,都可為清潔工人創造就業機會啊!這就是一種“包括”意識。你說這個意思是錯,也不全是,他說這個善意,也“包括”在內,只不過不是對別人及社會所產生的最大影響。最大影響,可能是對他表裡不一的厭惡感。其實行為是否純粹一心, 社會終會看破。人心始終都是清明的,所以有“天道自在人心”這些話來。這種“包括”意識,對人心傷害很大,亦傷害社會文化,唐先生稱之為夾雜。

所以唐先生再生叮囑我們“人能向前志於道志於仁,以至視中國為一家、

天下為一人者,亦必須同時向後自求其一己之德之實可據。使其行道之事

能實依於仁,並先自見過惡而改之。”據於德,首先要去除夾雜。

再看看唐先生,對一般人的心理分析: 唐先生說,一般人,很平常地,當別人做了一些事情,我不喜歡的,便自然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例如,別人說我這句話的意思有問題, 便很自然有一種衝動,很想說他另一句話的意思也不太好。因為,那個人說我不好,我的內心不好受,便好想把這種不好受,來給他來一個報復,希望這種自然方式,能緩解自己內心的不舒服。但遇上的是上司,或其他不能立即“報復”的人,那道氣便閉著,很可能回到其他地方,見到其他人有不順眼,便把這道悶氣宣洩出來。這都是以自然而然,去緩解自己的不舒服。 這是一種情緒如何自我緩解的情況。想信大家也很有經驗,只討論事理, 並不保證一定可以緩解,甚至有機會加劇緊張情況。 “恕”,就在此刻,扭轉思路。別人這樣對我,我知其痛,但我要決定, 我現在要做一些討人厭的事嗎?我是否真要這樣做嗎?此截斷眾流之法,所謂當頭棒喝。“恕”,對世界和平所提出的具體實踐方案,提出者,就是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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