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霍師之思想,通透靈活、敏銳深刻,常常能在電光火石之間給學生當頭棒喝。此有賴霍師思想中“化繁為簡”之能力。

⚫ 此“化繁為簡”之能力,落入於教化之上,使人能一方面根於理論、根於經驗,但另一方面又能超越理論、超越經驗之框框而有新的創造。

⚫ 我們將透過霍師之教學個案,呈現霍師之教化哲學以及其思維能力,從中展示霍師對於唐君毅先生學問之繼承與開新。

許志毅會長

唐學:研究方向

⚫ 一般研究唐先生的學者,以其序言的結論為核心,但文章內的心路歷程,才對實踐障礙,有提點的作用。

⚫ 另外,他們把義理,分類列點,成為架構。但從實踐上,如何開始?如何繼續?則難解答。 要活化義理,把架構變成動態,必須說明次序與因由,才對實踐步驟,有指引的作用。

⚫ 再者,唐先生必依中國傳統哲學,即以人生之事為起點。人生之事,即生而為人,知有父母,有家庭成員等。再記為知識,才能在生活以外,作純粹思考。所以人生之事,首先並非知識,而是感受:內心的苦與樂、精神的升與降、理想的顯或隱、得失的喜與哀,甚至一念之過位或復位。這一切,都是生命中的“承擔者”與“承繼者”,在人生之事上,所必經歷的心路歷程。 陳健恩副會長

霍學研究:《霍師的教化哲學——相應之意義:引導反省與開發

上文指出,習氣只能是造成對生命之干擾,而並非生命之主宰。如果人的心夠堅定、清明,則能清楚地察覺到自己的起心動念,並能判斷自己的思想是否合乎道理、是否恰當、是否被自己的本能欲望所干擾等,從而真正地主宰生命。至於人為甚麼會被自己的習氣、性格、經驗等所干擾?這是由於人不自覺的“一念之執”:執著於自己過去的表現,放不下固有的思維模式,所以便難以突破。雖然此“一念之執”之生起在生命中並沒有實在的根,但是它卻會在我們起心動念之間產生,並且一直影響著我們,只是我們沒有察覺罷了。所以,人要突破、要提升自己、轉化自己,唯有在源頭上做工夫, 正本清源,在起心動念之始,就要下工夫轉化,化解“一念之執”。在此意義之下,立志就很重要了。立志,最簡單的詮釋,就是下定決心轉化自己,從大處講就是定立一人生方向,從小處說就是讓自己每一個發念都以此人生方向為鵠的。立志成長自己,是一條內聖外王之路,從轉化自己的不足開始,提升內涵,達到成長,以此作為基礎,方可以成就客觀事業。當然,外在的事功,是磨煉自己、給自己生命成長反饋的過程。

總括來說,人立志就要下定決心去砍斷生命中障礙之因,生起勇氣去面對自身局限。返回該位學生的具體情況,他就要面對自己思維上的局限——表面上,他一遇到困難挑戰, 就會選擇以“自己補位”的回應方式,這是他的習慣性思維模式,實際上是一種很深的逃避。然而,當人要面對自身的障礙局限,想把它們轉化的時候,就會有很大的考驗,因為你會有很多衝擊,要跟自己固有的思維模式對抗,不用固有的思維模式,那麼靠甚麼去面對生活中的種種挑戰呢?你會有很多很多拉扯的地方。好像該位學生,自從跟隨霍師學習以後,雖然他有決心去改變自己,但是很多時候會進入一種虛無的狀態之中,譬如當下屬遇到問題,要找他幫忙,他便馬上產生想為下屬補位的一念,他有自覺要極力制止自己, 不要這樣去為下屬補位,他也希望自己能勇於面對下屬本身的局限,然後轉化下屬,讓下屬也得以成長。可是,當他制止自己去為下屬補位的時候,下屬便會埋怨他,說他從前都是會為下屬著想的,為何現在不要幫忙下屬呢?該位學生心裡面就馬上很自責,覺得自己好像對不起下屬似的,令到下屬為難,而他自己的心也不好受,到底應該如何做才好呢? 心中非常鬱悶。在這個時候,該如何面對呢?進退的分寸如何呢?不過,人如果這樣下去的話,在思想上只會陷入兩難。陷入兩難的原因,是因為他把補位及不要補位之考慮都放在同一個層次或平面去考慮,可是生命的種種對象並不是處於同一個平面的,於是便把一切事情都變成在同一個平面上對立,真實並非如此的。就如霍師所給該位學生的回應“讀書修養與工作並非處於同一個層次”一樣。

有一次,該位學生的一位下屬向他投訴,覺得安排給他的任務是不公平的,因為上一次有另外一位同事因生病的關係,任務轉交這位下屬代替執行,可是後來都沒有安排替補。 現在卻又再安排額外的任務給他,實在是不公平。那麼,應如何處理呢?要處理這個問題,背後牽涉到這位下屬的情緒反應、以前所發生的替補是否公平的問題、另外的同事是

否有躲懶之嫌、制度是否有漏洞、下屬們是否有承擔力等之問題,頗為複雜,按照該位學生的習慣性思維,當面對這麼複雜的人事問題時,他肯定是採取逃避的辦法,自己補位就算了。現在既然要面對自己逃避的缺點,如何可能呢?要為下屬補位,還是不要補位呢?

在這個地方,人就要好好地學習。人在抉擇的時候,其實並不只是把事情放在同一個層次,然後衡量不同事情的厲害關係或利益問題而作出抉擇,而是有高一層次的依據。高一層次的依據是甚麼?就是道理的世界,不同層次的道理世界。

道理信息為指引,引領思想與行動

對於以道理信息為指引的學習問題,可以分為幾個進展的階段,隨著自己的成長與領悟,便可以對道理世界越來越深入。茲分階段列明如下:

一、按道理指引行動:

緊記經典、聖賢或老師之言語,以之作為行動上的指引。在此階段,對於道理的內涵,很有可能是沒有甚麼了解,只是基於對經典、聖賢或老師之尊重與信任,按照他們的指引去行動。某點來說,在這個階段,差不多只是按照指引來行動,使自己養成好行為、 好習慣。

二、從見證中加強信念:

道理必定是能從人身上展現出來,故在歷代聖賢、歷史人物、老師或長輩身上,我們都可以看到道理的具體展現,而且有不同層次的展現,這些都是對生命成長的見證,對道理的見證。人多從這些見證去感受、反省、體會,自會加強對道理世界的信念,無形之中, 會加強行動力。

從第一及第二兩階段來講,人很多時候,會以為自己是孤獨一人面對人生路途,其實不是的。道理世界、歷代聖賢、歷史人物、老師、長輩,乃至親人、同道、天地、歷史文化等,其實都在不同角度、不同層面支持著我們,人生並不孤單。這些地方,人要虛心讀書,投入行動,自會慢慢感受得到。

三、開始自覺:

人透過第一階段的鍛煉,養成了行為上的改變,又透過第二階段的學習,加強信念與行動力。“按照指引來行動”此話,雖然講起來好像有點機械,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其實人在按照指引來行動的過程之中,若能好好用心的話,多多少少是會有一些感受的。首先就是會覺得好或不好,即使“好或不好”是有著“向客觀外在的人事評價”的意味,但是當人反省自己內心的時候,就會感受到當“向客觀外在的人事評價為好”的時候,心裡面是有一種好的感受的,是覺得愉悅、安樂、安穩的;相反,當“向客觀外在的人事評價為

不好”的時候,心裡面就會有一種不好的感受,覺得厭惡、不安、失落、痛苦。若從這些感受再進一步反省的話,就會發現原來內心並不只是平面地、被動地去選擇、判斷價值的,而是有主觀內在的嚮往的,對美好的價值、更高的意義世界有所追求的,那就會開始發現原來自己的心是渴望能按照道理行動的。當按照道理行動的時候,心中是會有好的感受——原來內心是嚮往道理世界,希望自己能按照道理來思想、行動的。還有,當能夠養成好行為的時候,自己的念頭會慢慢轉變,思想會變得越來越能夠自覺以道理作為根據。

四、進入義理世界、道理入於生命:

順著第三個階段,人會發現原來內心對道理世界是有所嚮往的,內心是追求光明的,是渴望自己的生命能走向光明、能走向道理世界、生命要作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不要白白浪費人生。能如此學習、行動、鍛煉、反省,就會在道理世界一步一步深入,層層開顯。

以下我們以“孝順父母”之理為例子說明。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對於“孝順父母”這個道理,開頭可能只是作為一個概念,也可能只是一個行動指引。可是,如能按照此指引, 要求自己去行動,最少有孝順的行為產生,會主動對父母好。從對父母好的行為中,人會感受到自己內心是希望對父母好、想自己為父母付出的,原來自己的內心是希望自己孝順父母的,人是自我要求去孝順父母的。然後,在成長的過程中,會再進一步領會到,在孝順父母的過程中,自己的心會越來越打開,能走出個人狹隘的世界,走向別人、走向更廣大的世界。在走向別人、走向更廣大的世界的過程中,又會進一步發現原來自己的生命中是有種種缺憾或障礙的,會阻礙自己開放、阻礙自己的情的流露,所以從面對更高的道理世界的時候,人會得到一種引領,在走向更廣大世界的方向之下,拿出勇氣去突破自身的障礙。在突破自己的過程中,進一步走出自己的狹隘的世界,進一步走向別人、走向更廣大的世界,你會感受到生命的莊嚴。孝順父母之理,原來是在內心之中。看到自己的內心之光明,又走向別人的時候,就會更深刻地感受到,原來父母的心是如此美好的,乃至其他人的心都是有情有義的,原來這個世界是美好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會對生命、 對存在世界有更深的體會。再進一步,人會發現原來天地是如此光明的,天地是美好的, 與人的生命是相通的。如此體會下去,生命就越來越廣大、胸襟氣度就越來越廣闊。道理進入生命,生命與道理打通,義理在生命中一層一層開顯。(未完,下期待續 )

唐學研究:家庭文化(一):家庭意識陳健恩

要了解唐先生如何說家庭,便先要認真讀好唐先生頭幾句話:

“ 家庭意識 , 為人所必當有 ……家庭 , 亦當永遠存在 。 ”

唐先生行文,常把結論寫在開頭,這是有別於一般純學術論文的做法。一般純學術論文,都是先列舉不同觀點,最後才擺出結論。唐先生先把結論放在開頭,就要我們先立一種信念,閱讀時便時刻對這個信念,進行驗證。這種寫法, 當然最後也可以確立論點是否成立,即一般純學術論文所能做到的。然而,在生命歷練中,通常都是千廻百轉,先帶出結論,便能有一種“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悟。事情正反兩面,與結論的關連,這樣便較易緊扣著。

文化,重在論其精神。精神,重在論其意識。意識,重在論其在家庭。

人類文化的發展,其穩定的基礎,繫於如何建立一個家庭意識。

唐先生說,要看到“家庭意識”,人必須要“向上看、向後看”。向上看, 就是向上一個層級看。與我屬同一層級的,稱為同輩,近有兄弟姊妹,遠有親朋戚友。上一個層級,就是父輩,近有父母,遠有叔伯等等。向上看,從近處而言,就是親生父母,再加上我(共三人),這是每人必然有的原始家庭組合。

而向後看,所指的是時間上的先後,先我而存在的,便是後。後我而存在的,便是前。如我有兄或姊,必定在時間上先我而存在。我認定有兄或姊,就是向後看。當然,我認定有父母及祖宗,亦必然是向後看。

因此,人能“向上看、向後看”,家庭的存在便成為必然。即是,有我的存在,便有我(身為子女)的家庭(我的父母)存在。借用笛卡兒的話,就是

“我在故家在”

依此,我同時必會意識得到:

1. “ 我為父母 , 所生 ”

2. “ 我為 ( 父母所造之 ) 家庭 , 所養 ”

總而言之,當一個人肯定自己當下存在,其父母家庭(二人),必肯定先我而存在,然後生我下來(三人)。“我有家庭”的意識,可算是先天伴隨我的生 《 命承存言在》而有 。 這就是唐先生說 “ 家庭意識 ” 為我所當有的必然根據。 網頁:

我們回頭再看看,甚麼是“意識”?

“意識”本意是佛經中,唯識八識中的第六識。它強調人的功能,能認識及把事情分類的思考能力。西方哲學家,開始帶出意識,是笛卡兒。他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強調意識的主體意義,即重視了這個“我”字。現代牛津字典,把 “ 意識 ” 對應英文的 conscious( aware of and responsive to one’s surroundings ) , 即是一種“自覺對外在事件的回應”。

“意識”,就是一種自主行動意向,在表現與未表現行動之間的一種狀態。

一般來說,人由出生開始,父母便一直照顧著我們。當我們嘗試回想起來, 總不免都是與父母相處,或兄弟姊妹相處的片段。再者,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讀到的文章,看到的同學鄰居,所學的詩詞故事,甚至小說與電影的情節,一般都離不開家庭的生活影子,尤其是脫離不掉父母與我的生活經歷。因此,從我存在的意識上說,當然在一般的情況下,很難會只看到一個單獨的我的個人長期生活,而完全沒有父母與我相處的片段的一種存在狀態。所以,“家庭意識”除了理性上看到是必然之外,就算從一般具體生活上講,亦有其同時存在的必然。

以上的討論,無非是想說明:在人類很多不同的文化創造中,“家庭”不單只是其中一種文化,而且它是最為核心、最根本的一種人類文化。這就如唐先生所講,它是“永遠存在”的。

說到這裡,相信很多現代人不禁會問,人可為一私生子,或父母生他後即已分離,或就算有父母,但沒有一個愛的環境,或有愛的環境,但在孤兒院中長大。唐先生說,當遇到這情況,以及對應著與其他人的不同,他必然覺得是一悲痛傷心之事,而生起憾恨之感。唐先生就反問,人為何會產生這種憾恨之感?

唐先生解釋,在這種不容已的傷痛表現,正正說明人的內心,始終覺得:

“人不應為無家之子”

反過來證明,人內心的“家庭意識”,實在是根深柢固的。

但是,某些人的存在,竟在現實上成為了“無家之子”,那麼在他們的內心,便真是一件十分遺憾之事。就算作為旁人,亦不禁為他傷感。

問:為甚麼人覺得“人不應為無家之子”?

因為,人存在,便伴隨著有家庭意識,即我與家庭,是共生共存的,如一整體,亦如子女在母體,同感同應。這就是一種共生共存的意識。我存在,我就在家庭中存在。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關係。就像我生存,我就有呼吸。生存與呼吸是兩個意思,但存在上,它們就同時發生。這就是一而二,二而一。這種家庭意識,其實是自我存在的一種完满感。

這種家庭意識的完滿感,一直就藏在人內心的深處。唐先生看到,當人真成為“無家之子”,他自己的存在,便覺得“有所不完足”。此即是,人的存在,不應包括自己個人的存在,亦應同時包括父母家庭的存在,這種完满感才真正充實了他的存在。當然,從生物學上看,個人就是個人。問題是,人有感情, 人有渴求,本能是渴求,難道精神不算是渴求?它們同樣都在人性,這是事實。

唐先生再發現,不完滿的家庭,會令人產生一種傷心悲痛的遺憾之感。原因剛提出過,是因為人的存在,失去了完滿感。當人不想自己,在這種遺憾感中生存,唐先生就再發現,正正是因為:“人是愛自己”的。

唐先生這個再反省,人的本質上是愛自己,便不想自己在遺憾之中生活。由人愛自己,想自己的存在得完滿,便自然期望,父母家庭的完整及完满。由此, 唐先生推出下一個結論,就是:“人必望父母相愛,而且能繼續相愛”。

由此而知,父母不一定離異,自己不一定為私生子,縱使父母俱在,但作為兒女,不得知父母是否相愛,亦同樣會產生“憾恨之感”。這點很重要,因為父母家庭不完滿,自己的存在便不可能完滿,至少是不能安定。結果,自己的存在不完整,像“自己喪失了自己的一部份”,而內心同樣會產生遺憾。

家庭意識,就是人內心的精神意向,它在表現為行動之前。雖然現實中家庭事件有很多不同情形,但始終人的意識上,都希望家庭是完滿美好的。這點完滿美好的期望,從人存在上看,都是原於人愛自己。人愛自己,便不想自己生活於憾恨之中。既然自我存在與父母家庭是共生共存,除了希望個人能健康完滿之外,必然亦希望父母家庭都能健康完滿。父母家庭健康完滿,對兒女來說,就是父母相愛。因此,人擁有家庭意識,必同時希望父母能存在之餘,亦能相愛。

唐先生反省到,基於人有這種“家庭意識”,當中便包含了:

1. 人不會只顧及自己 , 亦必然顧及家庭 。

2. 從家庭意識的完滿 , 看到人原來是愛自己 。

3. 從人愛惜自己 , 必同時期望父母家庭 , 都是存在 , 都是相愛 。

因為“家庭意識”的存在,使人在成長過程中,自覺或不自覺間,顧及自身以外的人,首先必然是父母,當然他自己本身都是愛自己的。但從愛父母這點來說,是超出了個人只顧及自己的自私行為意識。 而且,最重要的是,這種意識是人本來俱生俱有的,亦即是人人都有,這種普遍肯定。所以唐先生總結地說: “家庭意識之成立,有其道德理性的基礎”。唐先生繼而再說:“中國文化特重視家庭,亦有其至深厚高明之涵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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