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唐霍三位大師的易學》—唐君毅先生(7) 天地之心

《易》,一方示人吉凶禍福,一方告人思患預防之道。

人在生活中,必有其地位,與他人接觸,亦形成一個個的關係。關係中便會有利、福、 得、吉,亦有害、禍、失、凶。人存在這種關係中,唐先生認為,即使聖人亦不能逃之。

《易》不是預言,因為預言不能改。《易》卜知吉凶,但人仍可思患預防之道,努力從事,以求進德修業,趨吉避凶。因此,《易》不只是卜筮之書,亦為聖人之道。

儒道墨法言利

墨家與法家,最重視這種利害得失的關係。道家有超利害得失之言,境界甚高,但它亦得先承認,世界有得失,然後再超得失,唐先生認為,道家仍未能盡超此心。儒家辯義利,其實也講利,只不過這個利,不是世俗的利,而是以義為利,所以利害之心,仍不能絕。

《易》之言利

《易》先不否定世俗言利,唯是教人,把利害得失,平等而觀之。

利與得,是福亦是吉;害與失,亦是福、亦是吉。

利害,同是進德修業之道,便不須諱言,於“在上不驕,在下不憂",得失禍福, 《易傳》從根上轉移超化,旋乾轉坤,從世俗之卜筮之書,轉為聖人大慧之書。

天地之心

墨家,教人直接法天;道家,亦重天地之德;中庸禮記,在修心以知天德。孔子言仁之感通,亦原有對天地鬼神都能感通之義。然而,人在觀察自然物(如天、地、水、火、風、 雷、山、澤),它們在交接之時,亦見其間,有德之相配,而人隨處可據之反思,以自修其德。唐先生認為,這是其他書中之所未有之義。

此是以“道眼"去觀一切的自然物。八卦所象的天地,都是兩兩相對、相衡、相聚、相感。它們在相繼不息之中,變化生成。人有此神明之知,可感通於萬物,但此能力,不能說只限於人。因此唐先生言:“整個宇宙自身,未必無知。"

人能遍觀天地萬物,在變化生成之中,相感相應,同時見有一德之流行在於其中。

人不自限此心,為人所獨有之心,而還歸於天地宇宙,從天地宇宙來觀這個世界,則天地宇宙的心知神明,亦能觀此天地之德。於此,天地亦未始無心。

人之進德修業,不特可學於詩書禮樂,亦可隨處學於自然宇宙,見自然之生成變化,亦無非是教化。物之德,即是物之情。所以,“觀乎天文"而可察時變,“觀乎人文"而可化成天下。這就是《易》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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