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唐霍三位大師的易學》—唐君毅先生(6) 變化氣質

在中華文化,常強調人的精神修養。西方文化亦有這一面,但同時亦把人,看作動物或客觀物件,才會在方法上,透過生物學、化學、物理學去理解。這種以實存的角度去了解人, 在中華文化亦有。但是,所用的概念並不是“物”,而是用“氣"。

氣是甚麼?一方說它是物質,一方說它能流動,一方說它有情志。

最後,“氣"被想像成為:帶有靈魂的細胞,或帶有靈魂的物質分子。

一般人覺得,物質與靈魂是分開的,就算結合都是一種依附關係。即是,當物質機能不再運作,靈魂便會自動離開。這種思想框架,在西方稱之為“心物二元論"。

譬如觀察人的臉部,當細心觀察,或借助儀器,都會發現皮毛血管的物質。可是,人在憤怒或害羞時,看到它泛紅。人在身體不適或驚恐時,看到它蒼白。那就很難要求觀察者,在整個觀察中,選擇去忽略某些觀察現象。即便是現代科學,刻意抹除一部分現象,本身就違背科學的客觀精神。因此人的精神部份,與身體作為物質的表現,便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基於這種觀察,中華文化總覺得用“物"這個概念,對生命的實情不能相應,反而把人看成一種精神生命的“具體化"表現,更為適切。那就是人的精神,包括理想、情志、思維、 心態,很多內心看不見、亦觸不到的內容,透個具體存在的肉身、包括容貌、形態、外觀、 說話、動作,表現出來。這就是心性的“具體化"表現,成為氣性。

因此,人能透過後天的學習熏陶,改變心性,氣性亦隨之而變。聖賢稱為“變化氣質"。

以“氣"觀人的物質性,可見在觀察上,體驗上,精神與身體存在是同步的,它們是一種共生共存的狀態。所以,生命的表現,亦同時是人內在心性的“具體化"展現。

中華文化能有此觀點,根源在於,中國人始終站在“生命"的角度來理解人。

在“生命"的角度來理解人,人的身體,從內心深處發出的本質,都是趨向於善的表現。

於此,不妨看看以下的聖賢章句,能否更容易明白?

「為學大益,在自能變化氣質。不爾,則雖讀書,亦無所益。」《張載》

「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明道》

「性即理也。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朱熹》

「蓋身心原是一體,無內外之可分。」《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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